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八
出国留学网带来“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八”,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您取得好成绩!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八房产税法律制度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1.一般情形所有权人作为纳税人2.房产出租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3.以房产投资(1)真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被投资方作为纳税人(2)假投资: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方(产权人)作为纳税人4.非以所有人为纳税人的情形【例-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答案:A契税法律制度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②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2)纳税义务发生地点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期限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 [ 查看全文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八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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