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供您参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考试顺利!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17年度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考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书办理分工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由人社部门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证书。二、办理对象在广西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申领证书材料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二)考生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 [ 查看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