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2018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一、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90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2018年总体招生计划后,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二、报名条件对于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或4A1合格成绩。(二)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三)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证书中排名第一),具体赛事如下: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 [ 查看全文 ]江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