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二章
出国留学网为您带来“2018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二章”供您参考!希望帮助到您!祝您顺利通过考试!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2018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或有事项[基本要求](一)掌握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二)掌握预计负债的计量原则(三)掌握亏损合同和重组形成的或有事项的处理(四)熟悉或有事项的特征和常见或有事项[考试内容]第一节 或有事项概述一、或有事项的概念及其特征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环境污染整治、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第二节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一、或有事项的确认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节 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原则的应用一、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诉讼,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因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二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