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国家赔偿法的适用
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国家赔偿法的适用我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于2010年修订,修正内容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对某一案件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如可适用,是适用旧国家赔偿法还是新国家赔偿法,就会成为重要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曾先后于1995年1月29日和2011年3月18日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国家赔偿解释(一)》)对此问题予以澄清。(一)原则对新规则的适用,我国法律确立了不溯及既往原则。《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前提下,力求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注重对受害人受损的合法权益予以赔偿。(二)关于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问题对能否适用《国家...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国家赔偿法的适用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