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前检测题(9)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前检测题(9)”,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前检测题(9)1. 下列属于普通合伙法定退伙事由的是()。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C.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D.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2. 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王某在经营中不慎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使合伙企业陷入困境。鉴于该合伙人在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重大问题上也经常疏忽,经其他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决定将其除名,王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王某可以()。A.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在接到除名通知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D.在其他合伙人作出除名决定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诉3. 周某、王某、李某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周某欲把其在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则以下判断正确的是()。A.周某的转让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B.王某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份额C.如周某经王某、李某同意,将其份额转让给了第三人,则周某就不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D.... [ 查看全文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前检测题(9)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