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高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天津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赶紧看看吧!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天津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将于11月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须于上年年底前完成。因此,为保证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时完成,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均比去年略有提前。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具体规定有哪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如下:一、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③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 [ 查看全文 ]天津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