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希望大家好好复习,按照要求来写作!祝你备考顺利!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一)请示的适用范围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二)请示的特点1.单一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这条规定强调了请示主题单一和主送机关单一的显著特点。2.期复性请示是下级机关为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一事项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发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3.时效性一般来说,请示的事项是亟待明确或继续解决的问题,时效性很强,上级机关受文后应及时研究,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尽快做出批复,不宜久拖不复。否则,便会影响下级机关正常开展工作。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答案1. 以下关于主送机关正确的说法是:A.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同类型机关统称,位置在标题下右侧顶格B.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1个,请示、批复、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1个C.普发性的下行公文,主送机关较多,但是不能使用泛称D.公告、通告以及部分事项性通知必须写主送机关2. 食品生产中质量等级最高的是:A.有机食品 B.绿色食品 C.无公害食品 D.天...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