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想要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你,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提供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安徽省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 查看全文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文章
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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