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为犯和结果犯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为犯和结果犯,一起来复习一下吧!希望大家多多练习,争取不要失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为犯和结果犯在日常的事业单位的授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关于行为犯和结果犯考察的情形,是一个经常会以案例的方式考察单选的重要的考点之一,但是由于这个知识点离大家的生活比较远,加上不了解法院审判案件的一些现实性的状况,所以大家会比较的难以记忆。我们先了解一下两个名词的定义: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以故意杀人罪为例,行为人对被害人着手实施杀害行为后,只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典型的结果犯有故意杀人罪、所有的过失类的犯罪。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比如,放火罪,是最典型的行为犯,只要让目标物独立燃烧,不管过程中是天下雨浇灭了火,还是路过的救火车扑灭了火,都构成既遂。再如绑架罪,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实际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即告既遂,而不... [ 查看全文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行为犯和结果犯的相关文章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四”
在公务员考试复习中大家要学会总结,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四”,一起来看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四”在事业单位考试的过程中,会重点考察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在每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都会出现很多带“四”的知识点。所以,为了方便各位考生的备考,现在就事业单位考试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带“四”的内容加以总...[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