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公安专业知识:溺水的处置措施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公安专业知识:溺水的处置措施,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大家能够好好掌握基础知识,顺利通过考试!公务员公共基础公安专业知识:溺水的处置措施(1)通过现场观察和访问,初步了解溺水原因、溺水人数、溺水者年龄,了解水域深浅、宽度、 河床形态等。(2)在现场搜寻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例如,船只、救生圈、竹竿、绳子、木质品等。(3)视情形请求 110 指挥中心指令水警或港航公安,通知 120 急救中心、海事、港监等专业部门 协助处置。(4)对溺水者尚未沉入水中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施救。(5)对溺水者已经沉入水中的,根据目击者的指认,在溺水者落水的地点,用竹竿等向水下探索, 并迅速报告 110 指挥中心请求专业部门协助。(6)现场水域宽、深,水流急,水情复杂,河岸陡峭等不可以下水或无法保障施救人员自身安全 的,不宜盲目下水和动员组织人员下水,应积极联系水警、海事等部门寻找船只等组织救援打捞。(7)溺水人员被救上岸后,可根据情形采取人工呼吸、倒水等急救措施,并通知120急救中心。(8)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公共基础管理知识:从“权健事件”的处理看行政职能的履行近日,丁香医生发表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安专业知识:溺水的处置措施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