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启东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
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小编为你提供了2019江苏启东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江苏启东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学校,社会各界人士: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属于我省认定受理范围:1.具有我省户籍;2.在我省居住,持有有效期内的我省居住证;3.在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4.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5.持有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 [ 查看全文 ]2019江苏启东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