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市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认定范围(一)户籍在东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 [ 查看全文 ]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