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犯罪主体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犯罪主体,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好好复习,为考试做准备!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犯罪主体刑法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中是比较重要的一部法律,尤其是在最近两年出现了很多热点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所以刑法的热度相对来说更高,考察的可能性也就随之提升。犯罪主体是属于刑法当中非常重要的知识点,考察频率非常的高,我们今天就给大家来浅析一下犯罪主体这一知识点,帮助大家去掌握这块知识。犯罪主体就是实施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含了自然人和单位,其中单位在考试当中很少考到,重点考察的就是自然人的问题。说到自然人就不可避免的要谈到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因为自然人由于年龄和精神状态的不同,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刑法上面根据自然人年龄的不同划分了刑事责任年龄,根据精神状态的不同划分了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有三种,1.不满14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无责任年龄,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像去年湖南沅江发生的12岁孩子弑母的案件,虽然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但是由于其不满14周岁,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只需要对八种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放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故意...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犯罪主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