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平时加强法律知识的积累!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法是历年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考察科目,在事业单位考题中的占比越来越重,其中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是考察的重点,因此该知识点是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一,接下来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知识点的讲解。【例题】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答案】D。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 [ 查看全文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