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总 则 一、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和人员 四、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五、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录取原则 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七、学院2012年度共计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20个省市自治区安排计划1420人,各专业录取批... [ 查看全文 ]2012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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