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高考招生本科批部分院校再次征集志愿的相关文章
2012年福建省高考招生进入专科批次填报志愿阶段
22日起至7月30日,福建省高招进入专科批次填报志愿阶段,今年我省首次在该批次试点按专业投档录取。
》》 今年取消专科提前批
我省今年取消文史理工类专科提前批,所有专科院校都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而公安司法院校将单列志愿、单独录取,航海类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也都会单独安排,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代码。据介绍,之所以进行这样的调整,主要是因为以前专科提前批的不少专业大都有出现在高职(专科)批中,因而...[ 查看全文 ]
2012年湖北省高考考生只要志愿填报得当 基本上能被与分数匹配的最好志愿高校录取
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省招办公布在鄂招生的194所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线。
省内高校没有一所踩线录取
今年进入投档线“600分俱乐部”的高校共37所,大多来自北京、上海及东部发达地区。北大、清华、上海交大、复旦大学投档线为前四名。
文、理科投档线前十名的高校都来自省外。业内人士分析,这主要与学校的招生计划有关,省内学校在鄂招生计划远远多于省外高校。
我省所有在一本招生的学校都没有踩线投档的(高...[ 查看全文 ]
2012年海南高考志愿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志愿填报相关问题
1. 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理工和体育类的考生(包括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需在7月5日8:00至6日17:30填报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志愿。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 则所填报的本科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再投档;考生若未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招生学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录取。
2. 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 查看全文 ]
2012年北京考生平行志愿该怎样填报
北京从2008年开始实行本科批次二志愿平行的志愿填报方式(俗称小平行),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1所学校,第二志愿为ABC三所平行的学校。实行二志愿平行志愿的方式后,当年北京高考二志愿录取率比前一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有效减少了“高分落榜生”的数量。目前,北京地区还在采用这一志愿填报方式。
对于新一届考生家长来说,在志愿填报时,该如何填报好二志愿的几个平行...[ 查看全文 ]
2012年福建一本2号起在网上填报志愿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陈巧恩)昨天零时开始,我省高招进入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需要提醒的是,各类别志愿全部由考生在网上填报,不进行现场确认。
查询信息很关键
根据市招办稍早的建议,每位考生填报志愿应分5步走,分别是阅读计划本上的《填报升学志愿须知》;查找、罗列本人拟填报的学校;查询信息资料进行比较和筛选;确定报考学校顺序排列及专业顺序排列;登录网站录入志愿...[ 查看全文 ]
河南第一批志愿填报4日结束
郑州日报 讯(记者 王红)4日18时,全省高招第二次志愿填报结束。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在本批填报的一本、二本院校当中,除了定向招生外,还有部分高校针对少数民族考生招收预科班或民族班,并且这两类招生时可能会降分录取,提醒考生不要错过。
志愿6日~7日签字确认
按照规定,明日18时,我省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填报工作将截止。需要注意的是,7月6日~7日,填报一批、二批志愿的考生要对志愿表签...[ 查看全文 ]
上海:高招生填错志愿7月9日前可申请撤销
晚报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问答。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从7月1日开启。考试院提醒,有志愿撤销要求的考生可在7月9日11点前申请第一批本科撤销志愿。
所谓撤销志愿,主要指5月初填报的志愿可申请撤销,而7月30日-8月1日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不再受理撤销。撤销志愿时,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微博)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 查看全文 ]
吉林:2012年900余名被军校和国防高校招收
昨天是我省军队、司法、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的第一天,记者随省招生办的工作人员来到军校生、国防生面试现场。据了解,我省今年招收地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军队院校有24所,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41所,共计招生882名。
高博昕,男,1992年出生,农安实验中学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552分,昨天一大早,在妈妈的陪伴下,来到位于九台的吉林省军区教导大队参加军检。11时,高博昕的测试结束。“感觉还不错...[ 查看全文 ]
江苏本科第一批填报志愿签字确认与4日下午5点开始
7月3日讯截止到昨天24点,高考一阶段填报志愿正式截止。提醒一阶段资格线上考生务必在4日17点前签字确认。高招第一阶段录取工作8日展开。
4日17点前考生必须签字确认
各报名点将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 查看全文 ]
广东省禁止以高额奖学金吸引招生发布声明
严禁“点名”录取考生
《通知》要求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招生纪律,依法治招。具体内容包括:
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等学校指名投放考生档案;严禁省级招办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高等学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