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文章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决算
决算
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决算的组成与预算相同,每一级预算都要编制决算。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1.决算草案的编制
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2.决算草案的审批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构成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预算收入
1.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算共享收入。
2.按来源划分为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1)税收收入,是现代国家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现阶段我国国有资产收益...[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于l995年11月22日颁布,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二、国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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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的制度。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务检查的内容
税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情况;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中介性。2.法定性。3.自愿性。4.公正性。
(三)...[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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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纳税申报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例题12·判断题】纳税人在申报期内不论有无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写适用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并附报有关资料。( )
【答...[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停业、复业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
2.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绝大部分的组织都需要)
1.开业税务登记对象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例...[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007年12月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以及2008年2月修改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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