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3]4号)要求,现将报考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的考生,除符合《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医学、护理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 (一)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请报考者按下列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进行自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报名。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的;外观存在明显疤痕(指面部和手臂)或存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 [ 查看全文 ]2013辽宁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招录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