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目录

2017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概括性受案标准

【 liuxue86.com - 司法考试二卷 】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概括性受案标准”,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概括性受案标准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分为直接审查和附带审查两方面:

  1.直接审查

  行政复议直接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点与同行政诉讼相同。第8条所列行政处分、民事调解等行为均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得对其申请行政复议。

  2.附带审查

  审查范围:可以附带审查的事项限于某些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国务院部门规定、乡级以上政府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即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申请方式与时间:附带审查依附于直接审查,即申请人不得就抽象行政行为直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一并对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条例》第26条对“一并提出附带审查申请”规定了一种特例,即:如果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要注意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

  (1)行政诉讼不受理针对抽象行政行为诉讼请求;

  (2)行政诉讼只受理当事人认为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还可以受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证书领取

  解读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7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更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意见》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与原司考区别

  想了解更多司法考试二卷网的资讯,请访问: 重庆司法考试二卷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86.com/a/2998931.html
延伸阅读
本网站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工资”,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祝同学们金榜题名!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工资第七章工资一、工资的
2018-11-12
本网站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祝同学们金榜题名!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安全卫生第九
2018-11-12
小编精心为您收集整理了《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本站,请持续关注。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章工作时
2018-11-12
小编精心为您收集整理了《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希望给您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本站,请持续关注。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六章劳动合
2018-11-12
考友们都准备好考试了吗?本文“2019法律职业资格《国际经济》易考点”,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9法律职业资格《国际经济》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