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编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