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