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区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二)建社区,腾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上级有政策性补贴和奖励。乙方享受上级对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及山东省政策(国家及山东省补贴)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乙方,属于德州市及陵县政策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甲方(德州市及陵县补贴)甲方按约定及时将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主要建筑材料由乙方招标确定,招标过程中甲方监督。选择建筑材料,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的现状,进行选择。建筑材料原则使用MB新型材料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