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对甲方造成损害时,乙方负责损害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任一期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任一期工作成果逾期提交达十五日的,或经甲方要求两次修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后修改其设计中的错误、矛盾、偏差、或漏项。因乙方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后续设计期限延长或增加费用,或使项目施工工期延长或建设成本费用增加的或出现事故的,乙方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该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服务费,如给甲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