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市场价给沙场结算,沙子价格随行就市,按照沙场当地市场价格确定,难以确定的按照所在物价局公布价格确定。
2、甲方保障乙方供货权益,及时接受乙方供货结算货款,不再应许其他供货商提供沙。
3、乙方供货所得税后报酬3元钱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只要一方不同意调整,仍应按本合同原订价格执行。
4、乙方供货达到30万元后,如果甲方没有及时给乙方结算30万元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向甲方供货。
第六条、解除合同及清算
1、提前1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条件支付乙方先垫资提供价值70万元的沙子款。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70万元的沙子款,甲方自愿用搅拌站罐车两部和其他财产顶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