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职责
1、 全面关心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成长,重点放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
2、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满足随堂听课的要求,接受业务咨询,解答教学疑难,指导青年教师备好课、上好课,并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
3、每周至少听两节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课。
4、每学期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的教学态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出简要的书面评估意见,交教务处备查。
5、要求导师力求使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所教学的班级的成绩比以前有明显的进步。
二、对被指导的青年教师的要求
1、尊重指导教师,主动请求指导教师解答有关教学问题,虚心听取导师的意见。
2、定期主动听指导教师的课,对重点章节和难教内容应逐堂听课,并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对照自身的教学,及时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