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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考试市场基础知识第三章第二节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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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目前普通国债的发行总体情况大致是:

  一是规模越来越大。

  二是期限趋于多样化。

  三是发行方式趋于市场化。从1991年开始引入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从1996年开始引入招标发行方式。

  四是市场创新日新月异。

  2.其他类型国债

  (1)特别国债。特别国债是为了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发行的国债。1998~2007年,财政部发行了两次特别国债。

  (2)长期建设国债。

  三、地方政府债券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权,简称“地方债权”,也被称为“地方公债”或“市政债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美国地方政府债权由州、市、区、县和州政府所属分支机构及它们的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发行。

  日本地方政府债权由一般地方公共团体和特殊地方公共团体发行,前者是指都、道、府、县、市、镇、村政府,后者是指特别地区、地方公共团体联合组织和开发事业团。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一般责任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入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收费及政府特定的税收或补贴。大部分专项债券(收入债券)用来为政府拥有的公用事业和准公用事业等项目筹资。

  【例题•单选题】关于地方政府债券,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地方政府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普通债券

  B.收入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C.普通债券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D.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权,简称“地方债权”,也被称为“地方公债”或“市政债权”。

  (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

  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发行过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我国从l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近几年,国债发行总规模中有少量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根据《预算法》特别条款规定,国务院决定,在规模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新)试点: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形式: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3年或5年,各 50%;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承销和招标。国债登进行登记、托管事宜,发行结束后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到期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为试点省市。

  自行发债,主要是债券定价权的下放,即由市场决定价格。约束条件: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发行规模、期限与比例、利率区间受到中央约束或者直接给出规定。自行发债不等于自主发债。自行发债是地方拥有财政自主权的重要一步,介于中央代理和地方自主的过渡形式。地方政府成为责任主体。

  四、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和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汇金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债券发行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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