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WT0之外的开放
(1)2003年开始的QFII制度;
(2)2006年的战略投资者;
(3)2006年的QDII制度。
要点四(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制度变革)
一、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A股上市公司内部形成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
股两种性质不同的股票,它们表现出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特征,这种特殊的市场制度与市场结构称为股权分置。
(1)形成:股市设立之初,搁置国有股流通问题。
(2)尝试:为解决国企改革与资金需要,l998--1999年探索国有股减持,2001年6月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2004年1月,《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解决该问题。
(2)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3)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为试点公司,后三者顺利通过。
(4)2005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标志着改革全面铺开。
(5)2006年底,进入或完成股改的公司达1303家,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
(1)不同股东利益行为机制趋于一致化;
(2)有利于公司定价机制统一,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
(3)大股东行为更加理性化,而非涸泽而渔;
(4)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5)上市公司整体目标趋于一致,长期激励将成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
(6)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金融创新进一步活跃,上市公司的重组并购行为增多;
(7)市场供给增加、流动性增强:股改受限股,2008年的大小非减持;新老划断后IP0产生的受限股,IP0前的3年不流通;战略投资者一年不流通:特定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3个月受限;
(8)再融资受限股,3年不流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本次发行后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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