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药械流通监管,积极开展药械专项检查。我局建立有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并建立监管档案,流通环节电子监管有专人负责定期登陆。对我市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家批发经营基本药物的企业及2家药械经营连锁企业,开展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效。
(三)严格市场准入,把好药品经营企业“源头关”。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规模经营的原则,对新开办经营企业的地理位置、人员资质、设施设备及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全年共办理药品经营行政审批52项,其中新开办单体零售药店6家,连锁企业零售门店12家,零售药店变更事项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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