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禁止性规定;并且已就该受让行为取得合法授权。
三、乙方已对受让债权及其从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保障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债权的现状、资料予以接受。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该转让债权范围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转让债权金额30%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对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