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律要求
1、为保证安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就餐时间必须提前,即午餐11:50和晚餐17:30前。不得离岗。
2、上班期间,必须在岗值班。若有特殊事需外出,必须向安全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学校。按轮休时间推算,每月双休日可以调休32小时,调休的时间范围为每周六早上7:00至每周日下午19:00。需要调休的,必须向安全处书面说明,并备案;如私自调休的按旷工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须配合学校轮流值班。
3、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必要时,身配装备巡逻上岗。
4、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及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