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在12 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尽快修复。维修费用另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4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5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6因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若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月的保养费;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8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