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2.甲方承诺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3.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3 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及与广告排期确认书,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甲方不得擅自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日前,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