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报到地点
面试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公布。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
体检于2016年5月27日开始分3批进行,分别是:5月24日、25日入围体检的考生5月27日体检;5月26日、27日入围体检的考生5月 29日体检;5月28日入围体检的考生5月31日体检。请考生于上述体检日上午7点在内蒙古大学东门集合,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471-3309364(电话)
0471-330936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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