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或登录报名网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的监督,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
(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0851-86906048(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