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倡导正确的非遗保护理念,将《公约》的有关精神与我国非遗保护实践相结合,注重非遗的传承性、活态性和实践性,强调非遗传承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突出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非遗保护工作所取得优秀成果,提高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
配合《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出台,宣传传统工艺振兴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为贯彻落实振兴传统工艺的相关政策措施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