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与自然遗产、文物等有关活动相结合,在传统村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举办丰富多彩、贴近民众的活动。
(三)文化部各相关直属单位开展相关活动
文化部各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引领作用,开展非遗讲座、非遗宣传展示展演等相关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展示工作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非遗,人人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
(二)围绕重点,突出特色。要紧扣“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这一主题,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设计丰富多彩、融入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系列宣传活动。
(三)拓宽渠道、创新形式。综合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开设非遗专版、专栏、专题、频道等;注重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微信、直播平台等,以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具有趣味性和互动性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