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代客户垫付销售货款既违背集团公司销售提成政策,又使业务员承担了客户拒付货款的潜在风险,还容易把客户拒付货款时的双方(公司、客户)法律纠纷演变为三方(公司、客户、业务员)法律纠纷问题。
建议严格执行集团销售提成政策,有效控制潜在的法律纠纷风险。
3、 销售返利的支付存在违规现象
审计期间共计支付54笔销售返利,合计金额273,902.00元,其中:1笔由业务员领取现金后,打到对方公司账户;8笔由收款人和业务员签字后直接领取现金;剩余45笔全部由出纳转到返利收款单位的私人账户。通过对返利支付凭证逐笔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同一客户返利支付给不同的收款人(如:北科、东方);不同客户返利支付给相同收款人(如:陈光、于乐);返利归属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通广返利汇给晓峰);同一客户不同业务员支付返利(如: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