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 工作时间和商业秘密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由于乙方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应对在甲方实习期间所掌握的所有甲方认为具有保密性质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专有信息进行最高限度的保密。在本协议期间和本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专有信息。由于乙方泄密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实习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经营活动。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同甲方经营相关联并由乙方掌握或保管的属于甲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