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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2017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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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2017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

  全旗卫生计生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旗总人口12.7618万人,人口总出生120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5.4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0.59%,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08%。现总结如下。

  一、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发改、卫生、财政、社保四部门制定《乌审旗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委审批实施;成立乌审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乌审旗公立医院监事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案》;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乌审旗新农合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全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付制,以控制医药费用虚高,降低统筹资金透支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分别为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委派了总会计师,实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并逐步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一)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有72127人参加合作医疗。继续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人均总筹资标准达到726元,农牧民参合率稳定在97%。门诊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乡级10元报8元,村级8元报6元)。积极实施各项惠民政策,鼓励参合人员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在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较其它相应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5%,但总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5%;实行住院保底补偿。旗、乡两级医疗机构已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对业务量大、条件较好的18家嘎查村卫生室接入政务网,实现了即时结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截至12月1日,共为农牧民报销医疗费用2527.02万元,受益13584人次。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全旗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旗级医院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品种比达到50%以上,销售金额比达到4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截至9月份,全旗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1500多万元。继续按照“三制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旗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体化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医生到苏木镇坐诊30多人次;结合一体化任务,下发《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1630位患者发放“小药箱”。年内15所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三)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9月份,全旗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4594人,其中电子档案95793人,电子建档率71.86%;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并对老年人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等级评分,直观体现老年人健康状况水平;对7049名高血压、1263名糖尿病、134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7.92%、74.82%和70.1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了98%以上,3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2.6%以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实现全覆盖。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发放了大量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四)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报告法定传染病333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47.27/10万。完成鼠间鼠疫疫点监测1000平方公里,剖验动物结果均为阴性。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病防治均完成了季度工作任务。大骨节病治疗28人。碘缺乏病监测300份,碘盐合格率98%,覆盖率100%。对我旗个体工商户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6200人,对工矿企业职业人员健康体检,共体检960人。进一步修订《鼠疫疫情防治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全市鼠防应急演练活动在我旗开展,储备应急防护用品500余件。

  (五)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加强。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和超范围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7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8%,产妇消毒接生率为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58%。全旗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1‰,并对死亡新生儿及时开展了死亡评审。筛查新生儿疾病1314人、新生儿听力1205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准婚夫妇996对,对检出86例疾病者进行了医学干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8枚,作废3枚。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605例,补助金额24.2万元。发放叶酸785人次并按要求随访。对3737名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旗妇幼保健所通过自治区爱婴医院评审。按照国家19项要求有序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959对。

  (六)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387名,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13户,合格率99%,查查处住宿业、美容美发、娱乐场所违规违法行为15件、责令整改11户、行政处罚4户;新发、换发公共场所许可证136户。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73份,其中出厂水20份,末梢水45份,二次供水8份,监测合格率为97%。协助旗督查室、教育局、食药局等部门对我旗4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全旗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了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及临床用血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达到4次/户,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和非法采供血情况;与公安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

  (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国际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知识宣传5次,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000份,打造健康教育一条街宣传灯箱24面,更换健康教育一条街条幅50幅,免费发放鼠、蟑螂药 1500份。更换2008年改厕项目区厕所门50个,为嘎查村卫生室安装厕所20个。制定下发《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放控烟手册、禁烟标志30090份。对全旗6个苏木镇、58个嘎查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放监察意见书6 份。

  (八)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第一批县乡中医药一体化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旗蒙医医院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临床带教、进修、对口帮扶、下乡坐诊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蒙医中医验方,全年共举办了3期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蒙药在旗乡村统一调剂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减少患者等候时间。1月份,蒙医医院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国家二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10月份,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了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观摩,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开展理疗服务,配备了自动腰椎牵引床、颈椎自动牵引椅、中蒙药熏药浴、针灸治疗仪、TDP灯等,开展针刺、艾灸、火罐、推拿等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不断继承和发展中蒙医特色诊疗技术。

  (九)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旗人民医院启用了保健科、血液净化中心、病理科3个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不同层次就医服务。新开展了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64排CT图像三维重建检查、小儿微量元素测定、过敏原测定、胎儿四维超声检查等多种诊疗技术项目,填补我旗此类技术空白。二是与榆林市第一医院建立跨区域长期稳定协作关系,并于6月2日成功举办“协作医院”揭牌仪式。三是完善远程会诊平台建设,与北京、内蒙、包头等地医院建立了3条远程会诊通道,完成线路维护,目前全部运行畅通稳定,累计使用近20次。开通人民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发布动态信息9次15条。顺利完成“爱婴医院”复审工作。

  (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4月至今,已审批“单独两孩”夫妇119对,其中已生育75对,现孕18对,未孕26对。

  (十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建立了“哪里需要到哪里去”的服务方式,利用赶集日、那达慕大会等节日派技术人员携带B超机进村入社,更好的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利用两天时间分别深入各苏木镇对药具工作给予指导和强化。在连锁超市、计生服务站等公共场所设置药具便民发放点,目前,全旗共建成39个发放点。

  (十二)全面完善信息化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乡镇与旗“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之间实现人口信息无障碍交换。二是对全员人口在线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同时对局干部和个别苏木镇计生工作人员、包村领导、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市、旗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旗30名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补助18.78万元;为全旗316名奖励扶助对象补助30.336万元;为7户少生快富家庭发放扶助金2.1万元;为1043户城镇无职业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33.376万元;为321户农村牧区主动放弃二孩指标的独女户补助8988元。

  (十三)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实际情况,提高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二是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落实、同享受的工作机制。三是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人员在嘎鲁图镇开展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和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元宵节、“3.8”等活动日,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共开展集中性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宣传物品2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750余人;打造大型立体宣传灯箱14个,在候车亭和人多聚集点制作宣传牌若干,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医疗卫生、科学预防疾病以及家庭健康和谐发展、奖励优惠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等内容;为全旗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村卫生室制作了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橱窗、宣传板等,每个嘎查村设置了2条以上固定规范的宣传标语口号,切实优化村级人口计生宣传环境;在各级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稿件共198篇次;制作了图说健康99条、中医治未病与饮食健康等宣传册子,并制作了印有卫生计生宣传标语的毛巾、购物袋、围裙等实用性宣传物品,目前,全旗平均每户育龄群众家庭拥有5种以上宣传品,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各项知识的知晓率。

  (十五)全力抓好教育法规工作。继续开展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共立案1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7.3万元。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今年,由旗政府督查室、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公安局、旗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组先后对嘎鲁图镇30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情况。

  (十六)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一是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一杯奶”发放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新增“一杯奶”人数500人,退出937人,全年,享受“一杯奶”政策人数为1070人。二是计划生育协会对2012年沙沙滩村的10户肉牛养殖户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将50%的无息贷款进行了回收,回收率达100%。三是积极争取旗级财政资金60700元,为计划生育户进行了投保,涉及平安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关爱女孩保险及手术安康保险四个险种。

  (十七)深入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乌审旗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扶持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帮扶措施,重点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创建以点带面式幸福家庭16户,每户发放10000元创建扶持金,乌审召镇巴音陶勒盖嘎查为自治区级新家庭计划试点单位。于“5.29”开展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启动仪式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系列活动,为嘎查村10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500元救助金,并邀请旗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嘎查村农牧民开展健康义诊,发放宣传物品、宣传资料400余份,健康义诊300余人。“创建幸福家庭”无息贷款发放仪式,为嘎鲁图镇斯布扣嘎查的5户牧民家庭每户发放了为期3年的2万元无息贷款。开展鄂尔多斯市“健康母亲、幸福家庭”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走进乌审活动,为352名育龄妇女惊醒免费健康检查,发放健康宣传手册、物品600余份;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蒙古族首席潜能激励师敖特更格日乐老师做传递爱的正能量《心灵智慧》讲座,参加讲座300余人;举办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家庭保健知识讲座,有300名农牧民参与,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各300份;开展“幸福家庭·科学育儿”活动,提高科学育儿观的知晓率,提升和拓展家长的育儿经验。

  三、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

  党建工作紧紧围绕“1256”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大任务:抓党建促工作,重服务惠民生;五个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六项工作内容: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深化“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党支部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考核细则,明确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化、量化,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从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学习,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广泛开展“3+1”互助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5月份在职党员深入朝阳社区为弱势群体进行捐助活动,将募集到的108件衣物捐赠到了朝阳社区,并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集爱心捐款500元。2017年,在帮扶点集中打造3-5户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带动周边农牧民的经济发展。3月25日,深入“3+1”帮扶联系点水清湾村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6月29日、30日,党员干部分别来到“3+1”帮扶联系点无定河镇水清湾村和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与联系点党员一起上党课,共同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度参与到联系点党员的组织生活当中,还与联系点的44户贫困家庭建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模式,并由党员出资为每户贫困家庭送去了2袋农肥,价值8038元。9月14日开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轮流驻村与“水清湾村共同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

  四、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

  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班子各成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各项议事规程依法依规,有效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和局领导联系苏木镇制度,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轻车简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各级纪委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车辆使用管理工作;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继续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管理,临时外出登记去向表,考勤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指纹考勤和外出记录进行汇总登记。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利用楼道走廊墙面等,完成设计廉政标语、廉政漫画牌匾制作;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对廉政文化开展的内容、形式、责任分解,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严格办证审批流程,树立良好卫生计生形象,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法生育调查处理难。违法生育户规避不缴款,因而调查取证处理难度大,即便下达处理决定书也无法兑现,出现“违法难究”现象。

  二是部分违法生育户生活困难,按标准缴纳不起。

  三是村级人员工资待遇低,导致对计生工作起不到真正作用。建议提高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是地方医改投资无法按时到位;医改相关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缓慢,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患者本地就诊率有待逐步提高。

  六、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依据《乌审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各项体制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实行编制备案;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医生年薪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一体化任务,实施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与此同时,也将全力以赴地做好药品采购、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建设。完成蒙医医院建设任务,切实加强我旗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严格标准,整体推进“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惠民工程,按实际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并注重卫生室的内涵建设、软件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按照旗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做到“三好、四有、五保证”,名称牌、制度牌、标识统一规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健全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分类制定人才发展计划。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结合上级人才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大批量培养卫生管理、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全科医生等各类人才;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蒙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以及适宜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农村牧区蒙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采取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提升学历、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医疗卫生单位每年选送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通过外出进修和继续教育的形式使80% 医务人员达到技术更新。

  (四)继续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配置小药箱,箱内配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与慢性病相关的小型设备和慢性病治疗药物等;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和健康教育资料,并将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档案个人信息、健康教育资料、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等一并纳入小药箱管理,使广大群众获得均等的、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继续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跟踪监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再生育指标审批工作,在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同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主要指标不突破“红线”。

  (六)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大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婚检检查的力度。认真做好孕前风险评估、孕期检查随访和重点人群跟踪服务等措施,按要求完成“一杯奶”、叶酸等营养素发放工作,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二是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合理布局药具发放点,增放药具设备,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方便群众按需领取。

  (七)全面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扶助救助工作。大力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家庭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工作。创建以片式整体幸福家庭一处。二是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做好沙沙滩肉牛养殖协会工作和朝岱嘎查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八)立足改善民生,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改革创新的步伐,继续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切实做好优生促进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两大工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

  (十)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依法行政,大力治理违法生育,严把B超管理使用关、孕情查访关、流引产审批关等,综合治理部分苏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预防违法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反弹。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2017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目标,以推进“健康xx”建设为总揽,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且成效明显。我市在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三等奖,仙庾镇卫生院等10家卫生院获评全国“2015-2017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xx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大会上作典型介绍;在全省评选出的15个计生特色和创新工作中我市有3个入围;全省无偿献血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计生考核“保优进位”目标圆满实现;在全市社会公认评估民意调查中,我委在社会事业类排名第三;我委被推荐为全市唯一一家参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单位。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多措并举,民生实事高效落实。今年,我委共承担民生实事任务5项,其中省为民办实事2项,市“民生100”工程3项,到年底,各项任务均能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为民办实事基本完成。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工程,完成救治救助x名,完成年度任务数的x精防机构改扩建项目攸县精神病专科医院,主体工程完成建设,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与市妇联共同承办的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共完成x人的免费筛查服务,完成年度任务的x市民生工程进展顺利。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5个专科门急诊抢救成功率≥85%,接受下级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x市外住院患者比例每年≥x市外转诊率逐年下降10%。居民健康疾病谱调查顺利完成,累计完成慢性病基线调查x人,精准绘制疾病谱图谱,填补了省内同类型调查研究的空白,具有示范作用。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办公楼已完成装饰装修,住院大楼正在装饰外墙。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我委负责的主要考核指标有2项(千人执业医生数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截止目前,千人执业医生数达x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x均超过或达到省考核目标。

  (二)精准发力,医疗扶贫稳步推进。制定了《xx市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将扶贫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卫计局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采取住院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健康体检等方式,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进行核实。同时安排市人民医院、市三三一医院、省直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分别对口支援五县市,对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进行分类评估,疾病救治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截至11月,对因病致贫人员分类评估工作已经完成x其中I类x人,II类x人,III类x人。茶陵县精准救助经验代表全省在国家“健康精准扶贫”培训班上作了典型推介。

  (三)科学谋划,健康xx建设有序开展。抓顶层设计。提前谋划,积极调研,结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在省相关文件未出台之前,牵头起草了《xx市推进“健康xx”建设实施意见(初稿)》,目前,方案初稿正在征询相关部门、专家意见, 12月底提交市政府审议。抓规划引领。结合市“十三五”规划要求,编制了《xx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xx市区域卫生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抓宣传引导。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与xx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法制频道联合开辟“健康xx”、“话说健康”专栏节目,与xx日报联合举办“健康周刊”。在世界卫生日、世界人口日、世界无烟日和全国爱国卫生月、“5·29”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成功举办“妇幼健康中国行—走进湖南”暨2017年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活动。市健康教育所刘亮娅被评为“湖南省2015—2017年度优秀健康巡讲专家”。《湖南日报》连续刊发2个头条、3个整版,回顾我市医改工作措施和成就,社会反响良好。

  (四)改革创新,医改工作逐步深化。一是强化管理监测。出台了《xx市直公立医院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2017版)》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取消以药补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发展社会办医等改革监测工作, 2017年,8家市区公立医院门诊、住院、社会综合平均满意度分别为x%,较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x。二是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出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探索和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制度,加强医联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走向基层。xx县开展乡村签约服务探索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县内就诊率从x提高到x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居民健康卡可制卡人数为x万,占常住人口比例为x首批申请试点制卡对象x例,正在制卡发放。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及时制定保障临床用药的三个目录(低价药品目录、非基药采购备案目录、非中标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加强对补助资金的拨付监管,基本解决基层临床药品供应不足,基层群众无药可用的问题。五是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筹资和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x元,新农合的参保率达到x落实大病保险机制,完成2015年新农合大病追补工作,共追补x人次,补偿金额x万元,占应补金额的x医保制度整合有序推进,新农合经办机构已基本完成整体移交,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移交正有序推进。2018年有望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4月份,代表湖南省迎接国务院医改办对全国34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复评,得到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五)强化国策,计生服务管理扎实有效。截至9月底(计生考核口径),全市总人口x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x政策外多孩x例,多孩率x出生人口性别比106.21,三项主要指标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列。一是优化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直接应用到对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对接省考核要求,完善了年度县乡考核方案,推行“预否决制度”,强化了日常监控调度,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调度与督查。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卫计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宣传阵地、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规范,并真正实现了队伍大融合、人心大融合。特别是乡镇卫计办的成立,村专干与村医的工作融合,对强化基层卫生计生管理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更优,全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工作调度会在我市召开。积极推动湘粤流动人口区域合作,获省卫计委高度肯定。三是做强妇幼保健。出台了《xx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三级防控措施,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126.08/万,较去年同期下降x构建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融合机制,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建xx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联合体的指导意见》,注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了全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1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x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x稳定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四是加大惠民力度。2017年全市农村奖励对象共计x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x人,手术并发症x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人数11.5万余人,在全面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与市财政、人社、民政等7部门率先在全省出台了《xx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了计生特殊家庭扶持、关怀力度,《中国人口报》在头版进行了报道。同时,计生协会开展了对“失独家庭”慰问活动、“5.29” 宣传活动,共募集帮扶资金x万元,走访慰问计生家庭9637户,受惠人群1.4万人。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医养结合型社区养老模式,获群众好评。芦淞区、荷塘区、醴陵市有望获评新一轮“国优”单位。

  (六)夯实基础,公卫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下发了《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市城乡居民建档率为x预防接种建卡建证率为x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为x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x抓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我市相继开展国家、省级慢病项目达12个,其中伤害监测项目作为全国典型推介,2015年我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x岁。职业病防控有效,全市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二是重大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及时到位。做好了人感染H7N9、H5N6禽流感等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全市无重大传染病爆发。成功举办全省新发传染病防治培训班,顺利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达到消除疟疾目标的国家标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全省最低水平,血吸虫病防治达到“四无”目标,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云龙区达国家传播阻断标准。积极应对6·15防汛应急工作,加强救灾防病,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组织处置攸县7·27、醴陵9·23交通事故,及时部署医疗力量,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三是爱国卫生工作扎实开展。结合省“灭蚊灭蟑C级达标市”复查和创建灭蝇达标市工作,在全市开展了以“清洁家园、除害防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春季除害活动。顺利通过“全国卫生城市”省级验收,为明年国家复审奠定了基础。

  (七)注重品质,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定了《2017年xx市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和《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加强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完成对五县四区的医疗机构执业行政许可督查,提升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能力。注重卫生人才建设。扎实推进卫生人才“135”工程,做好了援藏援外及科技特派员工作,选派人员达x人。完成了初、中级职称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工作,共计考生x人,制证发放x本。狠抓重点专科建设,落实《xx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重点专科建设水平,冠脉外科、颅内动脉瘤显微手术治疗等高难度手术病例数持续增加,肝胆胰中心、肿瘤专科等开展部分新技术项目达国内先进水平,疑难病症救治解决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科研立项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立项管理水平,2017年获批省卫生科技基金项目纵向6个、横向3个项目;市科技项目x项,指导性计划x项;完成x个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管理,共申报成功国家级继教项目4项,比去年增长x省级项目x项,比去年增长x省级基层适宜技术6项。同时,与市科技局联合向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增设“湖南省自然科学xx市联合基金医卫专项”,经初步审核并报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x项。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援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组织应对各类3人以上伤员突发事件x起,救治伤员x人;完成“党成立95周年暨首届xx艺术节”等医疗保障任务共计x起,医疗保障对象万余人;完成日常接警5万多例,实际派车x万多例,无一例投诉及纠纷;在“湖南省第一届急诊技能竞赛”中,我市获第二名。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截止至10月31日,全市采集全血x吨,年采血总量达历史最高水平。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率达x持续稳居全省第一。血液检测能力稳步增强,参加部、省两级室间质评各3次,成绩x合格。

  (八)依法行政,卫计执法监督不断规范。健全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市县两级新组建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组建了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到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有机构、有专人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截止目前,办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共x件,按时办结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x开展专项整治。以“打击非法行医”、“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等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等执法监督监测,严历打击各类医疗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共计x件,罚款x万元,取缔“黑诊所”4家,查处“两非”典型案件x例,全系统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同时,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提升了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水平和医院法治建设水平。

  (九)从严管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抓好任前廉政谈话,制定出台了《xx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良记录记分办法(试行)》,采取“四不定”方式突击抽查、明察作风建设情况9次,对7人次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抓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56起,立案件数x件,处理人数x人,追缴资金x万元,退回群众资金x万元。三是抓系统党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卫计当先锋、全力促健康”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委(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工作,狠抓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及党组织换届等工作。市委督查组对我委的两次专题督查均给予了高度肯定;省委巡视组对省卫计委进行延伸调查,我委作为x个巡视对象之一,获得省巡视组的高度评价与认可。

  (十)统筹兼顾,其他工作全面推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积极推进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医院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全市基层中医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中医药氛围日益浓厚,基层服务能力快速提升。狠抓信访维稳与综治安全。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达x全市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注重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x件,办理结果与办理态度满意率达x很满意率达x严格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类各项支出执行事前报告制,加强对局直医疗单位财务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狠抓文明单位创建,提升了机关作风形象。同时,规划信息、干部保健、计生药具、群团工妇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卫生资源布局不均衡,县域、尤其是农村医疗基础薄弱,设备相对落后。同时,医学高端人才等优质资源要素聚集不足,医学科技创新、临床和公共卫生转化能力还有待增强,多元化、多层次的就医格局没有有效形成。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攻坚。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改革难题逐渐凸显,分级诊疗、社会资本办医、远程会诊系统等建设任务还刚刚起步,民众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获得感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全。健教、精防、卫生应急等基础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全民的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还很薄弱。

  (四)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过重。部分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过重,处于高额负债运行状态。同时,随着医改的深入,政府要投入的项目内容在逐年增加,市级财政压力明显加大,导致医院趋利行为存在,“公益性”难保障。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全市卫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总目标,通过大力实施“1237”工程(围绕一个总揽、紧扣两大版块、打好三大战役、抓好七项重点),不断夯实卫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健康保障!

  (一)围绕一个总揽

  即以健康xx建设为总揽,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二)紧扣两大版块

  一是计划生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完善我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确保继续实现计生考核“保优”目标。

  二是医疗卫生。重点抓好医疗保障、依法行政、疾病防控、卫生应急、中医药服务等能力建设,注重整体推进,开展分类指导,加强调度督查,克服工作短板,推动均衡发展,促进工作落实,确保获得年度省卫生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三)打好三大战役

  一是医疗精准扶贫。加强卫计精准扶贫,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救助,重点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救治救助工作,确保2018年卫计精准扶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全面小康建设。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狠抓千人执业医生数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两个主要指标的落实,确保我市民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大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试点,提升卫生信息化的功能和作用,扎实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四)抓好七项重点

  一是抓民生实事办理。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完成由卫生计生委牵头的省“民生实事”和市“民生100工程”项目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居民健康干预行动。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融合水平,严格控制出生缺陷和“两率”指标。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是抓医疗服务保障。重点抓好卫计人才队伍和临床专科建设,实施第二批财政重点扶持专科建设计划,力争在我市培养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临床重点专科和知名专家队伍。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全面建立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推进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带动全市医疗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抓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接省2018年度计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狠抓政策外多孩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缺陷发生率等主要指标的控制,严格兑现奖惩。深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积极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五是抓爱国卫生工作。以“国卫”复检为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卫工作的意见》,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国卫”复检顺利通过。

  六是抓卫计执法监督。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运行程序,大力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创新卫生监督机制法治方式,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七是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医务人员道德观、价值观、法治观教育。坚决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机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提升行政效能,切实提升卫生计生整体形象。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2017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上级重点考核项目和年初卫生计生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力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市六城”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市财政落实创卫专项经费6147.34万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清洁靓丽乐清卫生大整治”、“万名民兵、千名长者、千名巾帼共建美丽乐清”、“创国卫、迎国考决战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十大目标任务。狠抓督促整改,编发《创卫督办》、《创卫交办》、《创卫问题清单》等125份、《创卫快曝》820期,整改完成2000多个创卫问题。目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并通过国家暗访。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柳市镇象阳卫生院、淡溪中心卫生院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为325522人,规范签约率达25.29%,超过温州市下达20%目标。去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5643431人次,其中基层出院人次达2143人次,同比增长25.77%。全市基层就诊率达61.32%,县域内就诊率达86.06%。

  2、积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医生下基层补贴和奖励。进一步推进4个医联体建设,累计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分院5个、联合病房2个、专家门诊34个,实现市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加强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了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中心和中药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医生下基层服务,2017年全市市级公立医院中级以上医师下基层服务153名,占中级以上医师数的23.61%,累计服务时间8408天,平均每人服务时间达54.95天。

  3、全面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在公立医院取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封顶,由医院自行制定考绩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对高级医学人才进行奖励。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对医院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同时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第二批采购成交结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成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增加事业编制报备员额993名。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继续加大医院控费力度,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为46%,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其中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和9.5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市现有临床路径专业数36个,病种数53个,试点病种病例总数2116例,其中入径例数1957例,试点病种入径管理率92.5%。

  4、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市财政补偿机制,改变“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建立了按项目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补助机制,去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制度,允许收支有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予以上浮。放宽基层用药限制,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慢性病用药目录规范,与县级公立医院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不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标产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单位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30%),方便基层群众用药。

  5、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市财政继续落实奖补资金151.79万元。打通了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养老保险通道。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市级公立医院医师经注册登记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76人。在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开发区医院荣获“2017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凤凰医院成功与国企新华医疗合作。截至目前,我市民办医院床位占比达到27.48%,超过省、温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公共卫生能力不断强化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去年,市财政按人均45元(其中5元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公卫科、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作用,全力提高项目管理协调效率。进一步细化了《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资金补助,全年预拨项目专项资金4634万元,达到省项目专项资金下拨要求。组织34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清档工作,全市完成新老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迁移117.6万份,迁移率达99.96%,清出电子健康档案3.6万份,完善档案32.7万份。全市城乡居民已建电子档案1084739人,建档率达84.2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达到规定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86%。

  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控制平稳,报告发病率为136.11/10万,仍处于历史低位,报告及时率和审核及时率均为100%。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得当,确诊患者1例,无新发病例;成功阻止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在本地传播;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市累计接种一类疫苗36.27万针次,其中新居民儿童接种15.14万针次,一类疫苗基础免疫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虹桥中心卫生院、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柳市镇象阳卫生院建成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第三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儿童窝沟封闭12083人,占二年级学生总数的68.1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三个月以上人数达399人,超过温州市下达的任务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达1.08件/千人,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市疾控中心获评省4A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卫生监督和计生监察大队资源整合。新创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16家,累计创成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30家,创成率达88%。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41户次,立案41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柳市镇顺利通过了温州市非法行医挂牌整治验收,全力遏制了无证行医的违法现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加强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监管,建成“四小”行业示范点40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3家水厂取得省A级单位称号,1家水厂通过省A级单位复核评审;全市28个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监测点水质常规项目全分析合格率达100%。

  4、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0073人次,采血总量2963.03升,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献血任务,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血液合理使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和市三医手术病人术中自体输血率分别达45%、50%和35.29%,均已达要求。扩大固定献血网点,在原有的5个日间固定献血点和6个夜间固定献血点的基础上,新增2个夏季高温期间夜间献血点和4个固定夜间献血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市)。

  5、提高爱国卫生能力。扎实开展基层卫生创建,蒲岐镇、岭底乡创成温州市级卫生乡镇,白石街道创成温州市卫生街道,累计创成温州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15个,创成率60%;翁垟街道前西门村等16个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家;创成温州市级无烟单位20家;新创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1所、铜牌7所,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家,累计创成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3所、铜牌26所,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1家、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1家。继续开展百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开展健康讲座158场,受益群众达1.6万人。强化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创成省级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市。

  此外,120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顺利推进,新增120急救车3辆,并将每辆120急救车的运行经费从8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和市五医等5家医院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创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8次,组织大型卫生应急演练1次。

  (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快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卫计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2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投资任务2.48亿元的109.8%。其中市三医迁扩建工程顺利竣工,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结顶,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政策处理工作。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石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清江清北服务站和雁荡镇沙门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仙溪卫生院卓南服务站和甸岭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开工,淡溪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完成招标工作,磐石镇卫生院和天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完成征地工作。

  2、加强科教人才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列入省级龙头学科建设计划,市三医中西医内科被评为全国首批肝胆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市人民医院骨密度测量室在温州地区唯一通过全国首批质控认证,市人民医院成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医药卫生课题研究工作,全市通过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20项,课题立项6项。加大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分3批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4名,非卫技人员9名;完成定向培养医生任务10人,入编22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报工作,共上报卫生高级职称106人。全市新增注册或加注为全科的医生数310名,累计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41名全科医生。加大卫技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完成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97人,完成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143名,完成“西学中”培训学习14人,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加强中医药工作。全市4家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及妇保院均已设置中医临床科室,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科,进一步完善了市中药配送中心和虚拟药房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覆盖率达100%。市中医院儿科、脾胃、康复、内分泌列为“温州市重点专科”。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温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中医药治疗率达83.1%。

  4、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温州市医保监控平台事前审核业务功能建设,并将门诊、住院、检查等数据全部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市域内诊疗信息实现调阅共享。建立了乐清市区域体检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互联互通。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60%(21家)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接入温州市转诊平台。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HIS数据进行了日常备份。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8家卫生院实现市民卡诊间结算。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实现了微信和支付宝的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充值,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中医院在省内二级医院中首家实现了掌上医院门诊缴费功能。

  (五)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

  1、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季度专项督查考核,推进计生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卫计资源整合,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了县、乡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市财政落实600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计生服务员工资补助,落实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

  2、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一是强化计生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申报法院强制执行。全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达100%。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审核4375件28224人次,否决1525人次。二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4例,涉案人员24人,处罚金额24.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3人。三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及生孕信息通报率均达到了指标要求。浙江省和安徽省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会议在我市举行,同时,成立了安徽省驻浙江省乐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协作机制,得到了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和村居创建活动。清江、城东、淡溪、翁垟四个镇街开展温州市级优质服务创建,75个村居相继开展优质服务创建。二是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全市16106对夫妇领取了生育登记服务卡。三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孕产妇、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43%和95.13,早孕建卡率95.77%。另外,在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分别新增设了1家再生育咨询门诊。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去年全面开展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产科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设立2家国家级危重孕产妇监测机构,有专人负责监测录入数据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投入110万元,专项用于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的设备配置,提高救治能力,全市共抢救危重孕产妇68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1.2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3‰。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7%,在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产前筛查率达104.0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35%。加强重大妇幼项目工作,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303人,完成率达206.06%;分别完成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2518人和10377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114.45%和101.74%;完成叶酸发放9231人,增补叶酸完成率153.85%;完成婚检15286人,婚检率91.77%。

  4、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一是深化生育关怀系列行动。积极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宣传倡导、资金发放等服务活动,全年享受奖扶3216人,共计835.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4477人,共计1529.6万元;享受公益金201人,共计110万元;享受市级“计生家庭幸福促进”资金共2450个家庭,共计735万元。建立了大荆镇第一小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1个,在全市范围内共举办120余场青春健康教育讲座。二是开展健康老龄化工作。在淡溪中心卫生院和四都卫生院成立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乐清邦尔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办美国健瑞仕康复中心。市中医院联合市残联创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促进老年人的养老康复。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5个。四是开展新家庭计划。将城南街道石马南村作为新家庭计划的试点单位,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10余场。

  5、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投入宣传经费200多万元,利用微信订阅号“健康乐清”以及卫计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不同载体,大力宣传卫计相关政策,适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建设,全市共有“三优”指导中心19个,虹桥和柳市镇“三优”指导中心成为省级示范点。

  (六)党风廉洁责任制全面落实

  1、以落实责任清单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落实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让主体责任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落实得了。专门召开全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2017年乐清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局一把手一年两次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授廉洁专题党课1次,主持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4次。

  2、以六中全会学习为重点,强化廉洁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并组织局机关重点科室和市级公立医院重点岗位、重点科室300多人到市法纪教育基地——乐清市看守所和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浙江省第二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6家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发放浙江省卫计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警示录》2000余册,与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等,时刻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工作,开展“强化责任敢担当、奋发有为树标杆”作风建设六大活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8大项35小项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政策法规科等5个科室以及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等5个站所参加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创成省级群众满意卫生院2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年组织12次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9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三个月处理、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局机关全年接待费8.81万元,局机关全年差旅费金额21.19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用5.23万元。全年共审批全市卫计系统集体公费外出活动118批次,取消不符合规定外出的24批次。

  4、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的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完善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服务窗口,推进行政审批增效提速,全年共受理审批件3905件,办结3917件(其中再生育审批办结312件),无违诺件,提前办结率99.9%,提速率53%,群众满意率100%;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多次荣获市审批中心红旗单位。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实施阳光选拔,今年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12人。同时,还深入实施阳光招聘,建立了阳光用药考核机制,完善了医用设备阳光采购“四个一”工作机制。

  5、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今年共立案15起案件,分别给予15人行政处分。尤其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两起医院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中的2名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违反计划生育等医务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2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3名交通肇事罪的医务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等。

  此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了《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平安、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共审查卫生监督案件106件,组织集体合议22件,组织听证1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分别落实150万元、100万元。进一步健全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责任险,降低了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28起,较上年同期下降9.68%。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承办上级信访件280起,其中市长热线反映65件、网络问效137件、网络舆情25件,所有信访件均已报结。加强卫计宣传工作,全年《乐清日报》刊出卫计资信版25期,微电影《医路花开》、《别娶药师当太太》获得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优秀奖,微电影《吉祥之家》在2017年浙江省医院药学学术年会上荣获患者教育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基础薄弱。当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全民参与创卫意识不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建筑工地内的环境卫生差、“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任务仍然繁重,创国卫氛围也不浓等等,直接影响国卫创建工作推进。

  (二)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困难。市二医、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建设资金还没有很好解决,同时,由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补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数额较大,给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

  (三)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政策处理难,完成拆迁户工作未达到50%。童乐医院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四)分级诊疗工作推进难度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部分基层医疗服务硬件设施较差,其中大荆、磐石卫生院医疗用房均为租用;且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上老百姓就医观念还没有较大转变,导致基层首诊推进难度较大。

  (五)计生工作水平不高。一是乡镇(街道)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部分乡镇(街道)出现将卫计办精干力量调离岗位或兼职较多的现象,计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二是部分重点指标执行不理想。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年发现违法生育392例(其中多孩为158例),仅征收完成24例。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虽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但比正常指标高10个比值。

  (六)党风廉政和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廉政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担当意识,实干作风,进取精神亟需改进提升。队伍内个别人员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以打造“健康乐清”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认真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浙江考核办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计生优质服务,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一)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标准,继续深入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市容净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障、市民健康素养提升等五大行动,逐条逐项对标补差,确保创卫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力以赴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确保在本轮创建周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二)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到2018年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到2018年,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有利于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发挥的具体投入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95%。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率达30%。配合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降低未经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到2018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较2017年提升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层就诊比例达60%。三是进一步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市二医争取与温州市、省三级医院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4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医联体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覆盖100%。完善4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市级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同时,积极开展“医师进基层”活动,确保市级医院10%以上中级以上医师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办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到2018年,全市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三)全力推进卫生基建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亿元。市三医迁扩建工程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人民医院确保完成投资7000万元,市中医院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大荆、磐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

  (四)全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检验、检查等数据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相应数据质控工作。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温州市市级转诊协同平台,规范转诊流程,实现双向转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接入温州智慧健康APP,微信挂号项目全面开展,到2018底,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60%。

  (五)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服务项目完成率和居民体检率达到规定要求。提升疾病防控保障能力,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新创三星级以上规范化接种门诊2家;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60%以上,重性精神病检出率要稳定在4‰以上。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计生监督监管覆盖率、违法查处率达100%,建成区“四小行业”持证率达99%以上。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血液核酸检测达到100%,医疗机构自体输血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努力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六)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是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广泛开展涵盖全人群全周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其中育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8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村(居、社区)100个。二是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力度。加大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早期信息掌握率和孕早期建卡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质量控制达到全优,高危人群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2%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服务随访率达98%以上。三是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提倡按政策生育为导向,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系列活动,保障好计生家庭权益。完善青春健康服务网点建设,开展100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和家长教育服务活动,实现受益目标人群1万人次。狠抓性别比治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持打击“两非”行为高压态势,力争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比值。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一票否决制”。加强依法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待遇问题。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严格落实基层服务管理职能,促进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应用,方便流动人口办验证,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85%以上、生孕信息反馈率达90%以上,省外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乐清铁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医疗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正风肃纪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做好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违法生育党员处理力度等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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