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社区

目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

【 liuxue86.com - 事业单位 】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希望大家能仔细查看,搞清楚它们的区别!祝你备考顺利!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浅析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

  国家赔偿作为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的一种方式,作为法律知识的考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我们总是容易和国家补偿混淆,为此今天我们重点对二者的区别进行分析,希望小伙伴在学习过程中加以区分。

  一、概念

  1.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

  2.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综上可知,二者在概念中我们能清楚的看到,国家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关键区别在与行使职权的违法与合法,国家赔偿强调的是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受损,而国家补偿强调的是合法职权造成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的受损。

  二、其他重点区别

  1.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商法与经济法》练习题

  如果要问事业单位法律考试中哪丢分最多,大部分的学生会答商法与经济法。商法与经济法知识点比较枯燥,记忆性的地方比较多,同时我们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中很多对于商法与经济法不了解,也导致考生在考试中在商法与经济法部分丢分的很多,为了让大家能够掌握我们的商法与经济法,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以下关于事业单位考试中商法与经济法的几道练习题目以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1.关于税款征收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纳税人以及代缴代扣义务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免、免税。

  B.某公司对于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不满,而拖延缴纳税款,税务局得知后责令其在10月15日前缴清,过期加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算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百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C.张天亮是天亮公司法定代表人,天亮公司应当在2018年5月1日缴纳相关税款,但天亮公司一直欠税,现张天亮要出国游玩,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D.张天亮是天亮公司法定代表人,天亮公司应当在2018年5月1日缴纳相关税款,但天亮公司一直欠税,但该公司在2018年1月1日将其将一处房屋抵押给甲银行,现在执行时,应优先归还税款,再次归还抵押欠款。

  1.【答案】C。解析: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不包括代扣代缴人,故A错误。逾期未缴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故B选项错误。离境清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活着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故C选项正确。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欠税时间发生在抵押、质押或者财产被留置之后的,税收则没有优先权。故D选项错误。

  2.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可以由法律来制定

  B.当税法有漏洞时,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可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

  C.选项A中,所述的法律制定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行制定行政法规。

  D.新颁布的税收实体法对其颁布后发生的应税事实或法律行为产生效力,而不对其颁布之前发生的应税事实或税收法律行为溯及。

  2.【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第9.10条规定,上述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错误,C正确。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也叫作禁止类推适用原则,故B选项错误。根据禁止溯及课税原则,新颁布的税收实体法对其生效后发生的应税事实或法律行为产生效力,而不对其生效之前发生的应税事实或税收法律行为溯及,故D选项错误。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处罚知识梳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法》考点解析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知识点

  想了解更多事业单位网的资讯,请访问: 江苏事业单位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86.com/a/3875774.html
延伸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考点盘点,赶紧一起来复习一下吧!如果一下子记不住的话就收藏链接有空随时复习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考点盘点“数字记忆”之政治理论知识:数字
2019-01-11
今天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经济知识:通货膨胀复习策略,希望大家好好掌握通货膨胀概念,用学到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经济知识:通货膨胀复习策略在公共基础知识学科
2019-01-11
法的效力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效力,一起来复习一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的效力法的效力一直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点
2019-01-11
这次我们要复习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一起来看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在事业单位
2019-01-08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标准,希望大家多复习这个常考知识点,好好掌握!祝你备考愉快!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标
2019-01-07
刑事处罚部分的学习重点在于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处罚知识梳理,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处罚知识梳理刑法主要涉及的就
2018-12-18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重的刑罚方法,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死刑的适用,一起来复习一下吧!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死刑的适用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
2019-01-12
今天主要讲的是关于累犯的相关考点,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累犯有关考点,一起来回顾一下知识点吧!祝你备考顺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累犯有关考点刑法中的常见考查
2019-01-12
监察法都有哪些考点呢?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法》考点解析,赶紧和小编一起来复习一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监察法》考点解析一、监察机
2019-01-08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大家一起来复习一下吧!希望大家能认真备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科技日益
2019-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