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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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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责任报告人:

    二、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xx是我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校医xx担任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学区分管校长、年级主任及各班班主任是疫情报告的成员.

  4、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24小时内(新冠病毒在1小时内)上报x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7、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三、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给年级领导,年级领导报告给学校校医。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生活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1小时内向xxxxxx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xxx教育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特别是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对学校的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工作职责:

  王海萍:(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沈莉:(报校长室教师情况)

  张慧瑛:(负责联络各年级组长,上报校长室学生情况,由年级组长协助统计)

  年级组长:(负责联络各年级班主任,报德育教导各年级学生情况,由班主任协助统计)

  班主任:(及时了解全班学生情况,协助卫生老师做好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报年级组长班级学生情况,由副班主任协助统计)

  卫生室:(做好全校学生晨检工作,每日了解全校师生、临时工等健康,做好相关人员台账等工作)

  (二)上报机制:

  1、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我校突发事件信息,并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已接到报告;同时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知情的情况下对内对外报告、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学校各行政部门及个人对重大突发事件隐患或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有责任在1小时时限内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在逐级上报的同时,视情况严重性可以越级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漏报、瞒报、缓报、虚报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按律追究其部门、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还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2、接到报告的各级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还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坚持信息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学校与师生、与社会之间正常信息渠道的畅通。

  4、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师生和周边的动态信息,随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反馈。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开学应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被确定为疑似病例、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等情况的应急预案。

  情况一

  若有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第一接报教职员工要迅速安排有相关症状的学生至临时留观区,立即给发热学生戴上口罩,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指导家长按照操作要求将学生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并加强相关区域消毒等。报区教育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备案。

  情况二

  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学生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人员(5例以上)患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上课史,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的处置与上述“情况一-”相同。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临时隔离,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等工作。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综合判断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情况三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

  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对取消疑似病例的情况,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情况四

  若有学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并继续做好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毒等工作。

  情况五

  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线指挥、相关部门联动(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进行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必要时学校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a若有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保健老师(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园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订本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1.分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2.校医院传染病管理医生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3.各单位、院系作为二级单位指定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并根据每年人员调整情况及时配齐。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及单位职责

  1.分管副校长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的常规管理,遇有传染病疫情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

  2.二级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师生及职工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询查,对因病缺勤人员进行病情追踪排查分析,遇有传染病疑似病因及时上报;

  (2)遇有传染病疫情流行时,负责指导、落实本单位师生及职工的防疫工作,协助校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疫情开展流调、隔离、消杀、总结工作;

  (3)配合学校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疫骨干的管理培训工作。

  3.校医院的职责

  (1)关注搜集所在地区各种来源的疫情信息及传染病疫情发展情况,负责全校传染病疫情监控及疑似传染病疫情管理、指导、分析和报告工作;

  (2)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负责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工作,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完善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3)负责组织全校开展传染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和教职工防范意识,对二级单位及疫情报告人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相关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4)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对学校重点部门及涉外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管理;

  (5)遇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进行排查,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流调、隔离、消杀、总结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时限和内容

  1.二级单位应当建立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询登记制度。遇有疫情时,应每天对所属人员进行健康咨询、体温测试。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

  2.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追踪排查,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遇有可疑病例,及时报告校医院;

  3.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对病情进行研判,视情况分别向校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疫情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上级统一安排,统一指挥,不认真履职,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2.在处置传染病疫情中,贪生怕死,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3.值班不在岗,电话无故不畅通,在岗不尽责等给传染病疫情处置造成影响的;

  4.隐瞒、谎报、缓报疫情而造成疫情扩大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6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小组

  组长:张建平

  副组长:林忠川

  小组成员:叶青黄小莲李成娇王当琪陈爱转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和《我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目标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三)全面掌握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纠正违法行为;

  ((四)科学规范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贯彻落实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防控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1、成立了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我校成立了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校一把手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校医和班主任共同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我校的卫生管理工作,要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工作议程,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各成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充分调动我校医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一种“群防群控”的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我校各项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健康管理

  我校建立了校医室就诊登记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等。

  我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要关心学生,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室或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就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由校医在学生就诊时予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发生高峰季节,我校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学生立即到医院就诊。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畅通。

  我校的校医或分管学生保健工作的负责人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制定了有关应急预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事件及时控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传染病类型、传染性强弱,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极消毒。

  4、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我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我校每期举办了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牙刷、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可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立即报告。

  5、经常检查卫生,不断改善我校卫生条件

  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到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要通风良好;设备、小卖部及环境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设前要经过卫生评价,开业前应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学校领导熟悉我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每学期至少组织4次卫生检查,按规定做好记录。

  6、落实我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执行《我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设校医((室),并按600:1配备专职校医,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小卖部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小卖部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区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校医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校医。校医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篇7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班主任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上级部门。

  4、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XXXXX小学

  20XX年2月20日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精选6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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