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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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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3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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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

【 liuxue86.com - 实用资料 】

  在当今市场化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合同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签订合同是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途径。出国留学网为您搜集了一些与“派遣合同”有关的资料,供您参考。阅读后,别忘了与朋友分享哦!

派遣合同 篇1

  编号:

  劳务派遣

  协

  议

  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依法在霸州市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具备国内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范围的经济实体资格。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劳务人员派遣单位,甲方为劳务人员用工单位,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数量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甲方所需劳务人员数量、条件、岗位等以《劳务派遣人员名册》的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协议附件)。

  四、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变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的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由乙方招聘,并交由甲方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2、甲方所需劳务人员可由甲方自行组织面试,在确定人员后,乙方应及时与该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后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被派遣劳务人员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求:品行优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习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年龄满18周岁以上;持有与乙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被派遣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2、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3、甲方依法确定和调整被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4、被派遣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务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2)劳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派遣期未满,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擅自离岗的;

  (5)劳务人员除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外,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使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有贪污、盗窃、赌博、吸毒行为的;

  (9)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的;

  (11)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12)聚众扰乱甲方生产经营秩序的;

  (13)经甲、乙双方认定的其他事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劳务人员本人和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劳务人员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

  (1)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可于派遣期满,终止用工并向乙方退回派遣劳务人员。

  7、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甲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1)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8、甲方必须依法、规范用工,甲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人员进行特殊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9、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负责办理。

  10、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及女性职工“三期”期间,甲方继续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社保费用和服务费,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11、甲方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劳动纪律、安全事项等有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12、甲方具有督促、监督乙方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输出到甲方的劳务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等权利。

  13、甲方具有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等业务管理的权利。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派遣合同 篇2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2、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工种)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点:

  4、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5、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6、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小时。

  2、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3、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5、甲方经过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给予乙方以下福利待遇:

  1)用工单位给予乙方与本单位同等职位员工相同的节假日福利待遇。

  2)用工单位为乙方办理签证以及海外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往返海外工作现场和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交通费用,用工单位负责为乙方安排在海外工作现场期间的食宿,并承担相关费用。

  5)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每月200元的通讯补贴,以当地币发放。

  6)乙方每工作满12个月,享有1次带薪休假,每次30天(含路途),用工单位承担休假期间乙方往返海外工作现场与乙方国内居住地所在机场的飞机票,以及机场到居住地的火车硬座和大巴交通费用。休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的60%发放工资。如因用工单位或甲方原因不能休假或休假时间不足的,每延期一个月,在正常年休假时间之外额外给予3天的年休假,延期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不给予额外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2、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4、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3、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不得涂改。

  4、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制职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上海市员工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具体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职责由丙方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

  2、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四条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丙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的奖金、津贴,按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乙方的工资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标准执行,由丙方承担。

  3、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员工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员工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丙方商业秘密的约定

  (1)乙方在丙方所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乙方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离开甲方后,不得利用丙方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丙方出资培训的,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丙方所有培训费用。

  第十条违约赔偿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属从事丙方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七条第1、2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认可。

  第十三条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2、甲乙双方均同意上述《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对双方继续有效的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除本文合同特别约定的续订劳动合同时间的内容外,原《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继续有效。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间为: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原《劳动合同书》为本续订劳动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续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6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____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___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__________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__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7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相关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岗位补贴,劳保补贴)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收取;如开据税票按国家规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实发工资额的 % 缴纳,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工伤保险费:每人每月 30 元;

  (4)个人工资额超过国家规定数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补交个人所得税: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30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2000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8

  务遣合

  第1页共6页编号:书劳派同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用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派遣的人数及期限

  劳务派遣人数人。

  劳务派遣期限为年,自起至日止。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安排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可调整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用工数量与用工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增减劳务派遣人员。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甲方履行《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办理合同的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

  (三)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被乙方使用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甲方应承担工伤(亡)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处理。

  (五)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条件。

  (二)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并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将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休息、休假、婚丧假时间,女职工

  “三期”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五、派遣人员的聘用与清退

  (一)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经济补偿:

  1、聘用前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身份证、健康状况等。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乙方保密规定,有意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因失职、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乙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1、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将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于每月的日前

  支付给甲方。

  (二)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元。其人数核定以本月初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未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日

派遣合同 篇9

  1、含义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承揽是指企业将非核心业务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委托给承揽单位,由承揽单位按照承揽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资源“活劳动”为内核,辅以技术、资本、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资料的共同投入,通过完成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来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经营活动。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劳务承揽承揽合同的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工,必须按照企业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3、资质要求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资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劳务承揽则是针对具体的业务形态,要求具有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在具体的业务形态中,涉及业务项目的具体功能,技术标准等会存在相应的资质要求。

派遣合同 篇10

  编号:------------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苏州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住所:苏州市唯亭镇金陵东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门中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就甲方录用乙方为甲方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年(包含试用期三个月),从乙方到接受派遣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正式工作之日起开始。如正式工作之日同本合同期限有变动的,以正式工作之日为准,作相应调整。

  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本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及乙方的求职岗位意向,首次派遣乙方到公司,生产操作工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工作期限按照甲方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乙方已详阅劳务派遣协议书,)。

  2、约定的派遣期限到期后,用工单位需要延长的,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则自动延续;乙方合同到期的则续签合同,乙方不愿意续签合同的,可以不续签;用工单位不需延长派遣期限的,由甲方负责另行派遣到其它用工单位工作,乙方可以作接受甲方的安排或申请离职的选择。接受新派遣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如第二次派遣期限到期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同前方式处理。

  3、在合同期内待派遣期间,乙方应该每天按时到甲方公司报到,接受培训或其它临时性工作,直至派遣到新的用工单位。如未按规定报到的,按旷工处理(即:一个月内旷工满3天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如派遣员工当月收入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甲方按月补足最低工资。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或国家允许的综合计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等其他工时制度。执行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执行。如需加班,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和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约定,基本工资为元/月。

  其他固定津贴、补贴依用工单位实际提供标准给付。

  2、加班除安排补休的外,结算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是:平时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

  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国定假加班按基本工资的3倍计算。

  3、绩效奖金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根据用工单位对乙方的绩效考评结算结果发给。

  4、甲方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考勤数据和乙方的工作业绩为依据,以货币的形式结算核发乙方实得工

  资,按月发放。

  5、甲方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在政府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社会保险类别的选择,按期

  向社保机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扣缴。甲方按派遣协议约定,自收到用工单位结算的社会保险费用之月起扣缴。

  6、其他法规规定须有乙方缴纳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也按规定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

  防护用品;乙方须严格按劳动保护的要求穿戴使用劳防用品。

  2、乙方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是通过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职业卫生要求的条件审核符合标准的。

  3、乙方工作岗位无国家职业病防治法中所定义的职业病危害。(如有职业病危害的则注明)

  第六条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约定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请假制度;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单位的财产和公共设施方面的制度;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培训制度;遵守法纪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制度。

  2、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签定本合同时已告知乙方,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正,甲方可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通告、备忘录)通知乙方。

  3、乙方如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用工单位也可以依据管理规章的规定和事实,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经核实后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培训服务期和保密义务的约定

  1、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甲乙双方应订立约定服务期的协议,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或用工单位有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另行订立保密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等事项。

  3、约定服务期和保密的协议书,为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织部分。

  第八条:本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本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遵守约定事项;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已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须和对方协

  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给与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以上两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填写个人履历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隐瞒或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如:姓名、年龄、家庭地址、学历、主要经历、婚、育、病史、提供假居民身份证、假学历、他人代体检的虚假体检表等);试用期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达不成试用期产质量指标的;隐瞒个人犯罪记录的;和前一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未告知甲方的;在其他单位兼职未告知甲方的等情形。

  (3)严重违反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的;未请假或未经准假擅自不到岗工作,一个月内达3天者;在工厂内或集体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肇事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经教育不改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偷

  盗或故意损坏公司或私人财物不够刑事处分的;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不服从上级管理、谩骂殴打领导、语言或行动威胁上司的等情形;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过失造成产品报废损失较大的;利用职务收受供应商回扣和商业贿赂的;疏忽大意不负责造成用工单位或甲方较大损失的等情形。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通过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更变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2)用工单位或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工单位或甲方故意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4)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者,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工作交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工作交接造成甲方不能办理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违约赔偿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部门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因用工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岗位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2)乙方因个人因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涉及保险赔付以外的费用,由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约定。乙方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则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申请离职需向甲方递交书面离职报告,经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完成交接手续后,到甲方向关部门结算薪资和申请退保,待手续齐全社保机构退保款到帐后,本人凭身份证到甲方财务部领取。如逾期二个月不去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领。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需先补办离职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补办理薪资结算和退保手续。逾期二个月不办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或变更,应及时告知甲

  方和实际用工单位。

  2、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无效时,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继续

  有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机构各执一份,自乙方到派遣单位正式上岗工作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鉴证机构(盖章):

  日期:日期:日期:

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数)到乙方 (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 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合同 篇12

  河南外奥境外就业

  劳务派遣合同(协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河南外奥境外就业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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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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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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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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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外奥境外就业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须知】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了专门规定:劳动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随意约定,必须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河南外奥提醒您,不管是用工单位或者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

  河南外奥境外就业

  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出国劳务者要选择劳务公司,在报名时,务工人员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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