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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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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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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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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

  人民调解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着力于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平安龙泉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如十陵街道青龙湖景区拆迁安置、龙泉街道和大面老场镇棚改项目等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2、各级调委会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了重大敏感时间节点和区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8年1-11月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632件,预防纠纷180件,防止民转刑5起1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51人,未有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调解案件总数3541件,成功调解3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涉及金额约6040余万。

  二、强化保障,全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强化业务培训:有计划地针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岗前培训、以会代训、年度培训的培训机制。岗前培训以集中教育培训为形式,学习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以会代训以各司法所为单位,每月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沙龙活动,探讨困难和问题,交流调解心得体会。分别于今年6月6日、11月22日在市委党校针对全区24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设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以党风廉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调解技能技巧、调解中的心理学应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邀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法学教授、资深律师、心理学讲师等进行讲授,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强化考核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日常监督考核,积极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行为。今年共有余力、李华敏、朱章旭等7名同志分别被评为省级、市级调解能手或首席、一级调解员,龙泉街道、西河镇两个调委会被评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龙泉街道调委会副主任邹世胜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三、创新方法,狠抓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建设

  1、结合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和群众需求,我们依托已建成的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消调委、婚调委、诉调委6个专业调委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1-11月各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纠纷915件,成功调处9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23%,协议履行率达100%。

  2、“公调对接”工作:在前期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之上,我们与区公安分局通力配合,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果,目前已实现全区17个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全覆盖:一是参照已设立的龙泉街道治调委和5个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模式,在全区剩余11个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工作室,由区公安分局统一招录17名人民调解员,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中主城区和重点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由派出所协警、“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落实对驻所调解室的业务指导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针对驻所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1-11月各驻所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200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内容涉及邻里、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以及轻微的治安案件和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社会治安防控整体质效明显提升。

  3、“访调对接”工作:今年6月,自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与区信访局设立了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司法所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各村(社区)设立“信访联系点”,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通过村(社区)信访联系点排查调解信访隐患件,将调解工作前置,做到“发现在小、控制在早、处置在好”;通过街镇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重大信访件,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上访积案、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采取“信访部门牵头,人民调解助力”的模式,加大对涉及环保、交通、住房等重大民生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助推重大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使信访问题吸附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通过区级、街镇乡信访部门的接访,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严格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渠道,受理调解移交信访件。今年5-10月,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信访纠纷21起,真正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群众解难。在今年9月的全国司法所工作推进会期间,龙泉司法所的“访调对接”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刘振宇副部长的赞扬,这无疑是对我们当前工作的肯定和下一步工作的鞭策、鼓励。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调解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二是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人员组成、文书档案制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微型化、品牌化、多功能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科学管理和运行水平。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人民调解员狠抓业务水平的提升,采取集中培训、交流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狠抓奖惩机制与监管机制的落实,准确及时的掌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奖惩标准,加大考评力度,通过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的三级考评模式综合考评人员的工作实绩,做到赏罚分明。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省厅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不断完善调解卷宗归档、系统录入、信息统计等系列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2)

  2019年来,盈江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纲领,着力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截至今年9月,共审核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82项;共参加县委、县政府涉及法律事务决策会议5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60余条;共审核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材料70余份,其中提出书面意见建议7份,其余均在原文修改及提出口头意见建议,为县域经济实现稳健发展提供法律基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2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强化与草拟文件单位沟通协调,并给予指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对全县截至2019年2月现行有效的27件规范性文件从立法依据、适用性能、调整对象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7件,废止10件。其次,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县委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8件,清理审查后继续有效18件,为全县产权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对《盈江县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审查,并经过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后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公布实施。三是加强法治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强化论证结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来,共监督指导了县水利局召开的《盈江县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县环保局召开的《盈江县城乡环境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共计2次,并做到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确保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合理行政。四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1-10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依法受理10件,现已审理结案5件,尚有5件正在审理中;受县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五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1.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完成了全县第一批共5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审查和公告,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组织开展2018年度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了县内2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82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做出评析,并积极配合做好州级评查,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3.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10月,根据州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始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系统启动工作,现正在培训报名和证件管理系统启动、录入阶段。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建全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调委会体系,构建以县矛盾调处中心为后盾,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调解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2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个,有人民调解员1879人。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重要作用。对2016年1月以来受理调解的1129件进行倒查,并建立各类纠纷倒查台帐,及时准确填报数据,逐一摸排,确保各类纠纷倒查无一漏下。经倒查,没有发现疑似涉黑涉恶干预或参与的纠纷线索。三是发挥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效能,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逐级上报,及时介入,就地化解。依靠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引导群众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轨道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在接访中消除矛盾。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 328 件,调解成功 319 件,调处成功率 97 %,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三)以提升公众法律素质为核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并下发《盈江县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普法教育机制。建立健全考评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领导干部“无纸化”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盈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建设,但由于县财政资金紧张原因,该项工作暂时搁置,现正向县委政府积极争取拨付资金完善内部设施建设。三是推行“互联网+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在盈江电视台和“美丽盈江”微信公众号开设了“盈江普法”专栏。上年度来,在盈江长安网、政府门户网站刊载各类普法信息300余条。2月,联合森林公安局太平派出所、铜壁关自然资源区管护局盈江县管护分局、昔马镇政府到团结村大寨村民小组开展《森林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月6日,在县科技大楼联合县残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听障儿童新希望”为主题的“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3月8日,联合昔马镇政府开展以“巾帼心向党 共普法治新篇章”——昔马镇2019年三·八文艺汇演暨法治宣传活动;3月13日,联合边境管理大队、县公安局、县委民宗局、科技局、侨联、海关等单位在盈江县那邦镇景颇文化园开展——盈江县边境地区2019年“法治宣传固边防”暨“法治走边关”系列宣传活动;3月15日,参与市管局举办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盈江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25日,深入开展送宪法知识进“两会”现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4月11日,利用“泼水节”的有利契机,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在盈江县傣文化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月14日,联合昔马镇在保边小学开展“盈江县法治宣传进乡村——昔马镇第六届山歌节暨洋伞花旅游节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组织28个普法成员单位共46人在盈江县盈湖公园广场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盈江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月,组织县民族无用宣讲团成员到盏西镇团坡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整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宣讲活动。6月,邀请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杨荣新律师,在县行政中心举办盈江县干部教育培训“大讲坛”第65讲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法律意识。7月,陪同州司法局、州民宗局调研组对盈江县那邦镇刀弄村、新建社区等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初核。9月,联合盈江县边境管理大队到勐弄乡龙门古寨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挂牌。10月,结合民族节庆日到苏典乡傈僳族聚居区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210余场次,展出展板520块次,播放法制影像制品160余小时,举办法治宣传文艺汇演45余场次,播放普法栏目42期,悬挂法治宣传标语350余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6800余份,为社会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以强化集中教育学习为抓手,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一是制定下发《盈江县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工作计划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截至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已累计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120余次,社区服刑人员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律观念得到提高,教育管控效果明显。二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严格实施刑罚执行工作,对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的服刑人员,依法实施警告、收监执行。截止目前,共累计开展调查评估125件,发出警告通知书32份,提交检察院收监执行6人。三是联合检察院、公安、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半年督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稳步开展。同时,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3次,推动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常态化。严格把关远程探视申请条件和标准,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9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69人。申请监狱远程探视280件,成功探视145件435人次。落实安置帮教人员89人,帮教率100%,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100%。

  (五)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为载体,有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法律服务,完善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制定出台了《盈江县司法局“一项机制两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从4月份开始在服务中心1楼大厅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待制度,充分听取群众办理法律服务意见,广泛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满意度。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我局积极安排资金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现已投入使用5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现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乡镇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互联互通,形成“一中心,多平台”服务模式。其次,完成了104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将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延伸至村一级,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作用。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常规检查指导工作8次,组织部分律师个别谈话4次,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和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已担任各单位、企业法律顾问10家,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782件。三是继续巩固提升公证体制改革成效。为确保公证体制改革人员保障,对1名事业人员选调公证员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全县有公证执业人员3人,公证助理员2人。截止今年9月,盈江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11件,业务收费共计¥52500元。其中:国内公证109件,收费¥52200元;涉台公证2件,收费¥300元,为残疾人减免公证费¥300元,接待群众来访1500余人次。所有公证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无错证、假证情况发生,群众投诉率为0,满意度100%。同时,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在今年“3.15”消费者日开展了《公证法》的宣传,共散发宣传单500余份,进一步提升公证知晓率。五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6件,其中:刑事案件75件、民事案件91件。通过“12348”服务专线解答法律咨询 10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1920余人次。

  (六)以建设平安法治盈江为目标,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二是重新制订了《盈江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明确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三是结合本职工作,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代理、法律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开展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加强了“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管控教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保民生、促和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以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为内容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68场,共摸排核实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件8人,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报告制度,全县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辩护31件46人:其中现已开庭6件,结案判决4件,未判决2件,法律援助6件18人,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司法行政系统相对其他政法机关单位,在信息化建设运用,经费保障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局使用的宝利通视频会议系统老化,端口陈旧,与现在部分新设备不兼容的问题较为突出,售后服务缺乏保障,且网络联通速率较慢,提升开会办会质量空间大但力不足。同时,基层司法所目前只具备联通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尚未建成,与信息化建设给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带来困难。

  (二)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党政机构改革后,司法局职能职责发生较大变化,肩负的任务和使命更加艰巨,对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更加严格,但就目前全局情况来看,司法局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配备不足,对重组后的司法局相关业务工作如何开展表现迷惘,部分同志无法适应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综合业务素质有待加强。

  (三)社区矫正工作。一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衔接不够,信息不畅。司法局与公检法之间,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之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方面有待增强。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装备保障不到位,监管形式单一,面对社区矫正人员拒不服从管教应急处置可操作性不强,威慑力不够,导致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管教效果不佳,困难重重。

  (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到位,法律援助还没有达到人人知晓的状况,导致部分群众在维权时走了弯路,付出不必要的费用,错过了法律援助最佳介入时机,维权困难加大,甚至难以维权。二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基层司法所工作人手不足,给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这些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关于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以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目标,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建设运用和县级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司法行政系统大数据平台,着力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拓展视频会议系统、安置帮教远程探视系统、社区矫正监管系统的运用向全县16个乡(镇)司法所延伸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承载网建设完成,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二)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大法治工作领域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邀请原政府法制办熟悉业务的同志讲授法治工作经验做法。同时,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按照《盈江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双向交流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着力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足、配备不均、业务素质能力不强的窘境,整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资源,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良好发展。

  (三)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平原、新城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2020年将铜壁关、农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列入省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同时做好油松岭、勐弄司法所省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室试点运行工作。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壮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力量。争取资金,做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践行“枫桥经验”盈江做法新模式,加大矛盾纠纷和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抓好全县24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巩固创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后续配套建设资金,打造盈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推广运用“云南掌上12348”法网微信平台公众号,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服务。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教育。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电子定位手环等管控措施,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实时监管,提升社区矫正质量,避免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依法落实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着手建设盈江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示范基地,探索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开展心理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盈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发挥好“一中心,一平台,多站点”的作用。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努力为基层群众和组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积极拓展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继续巩固和发展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保证经济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七)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保证专项斗争中的案件审理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引导律师宣传和弘扬法治正能量。要抓实有涉黑涉恶案底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要协同各方力量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利用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和掌握法律资源等优势,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一场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漂亮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加强法治调研和督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指导村民制定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努力为县委政府法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各项工作,重点开展一次全县各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大清理、大排查、大修改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政府科学决策的现行文件及时清理修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良好规章制度的规范下蓬勃发展。

  盈江县司法局

  2019年10月17日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3)

  2019 年工作总结

  圆满完成 调解中心2018年各项检查工作

  1、 收集、整理、装订2018年度中心工作台账 、 各调委会工作台账 及调解卷宗 。 分调委会 编写 档案 盒 编号, 将调解卷宗和工作台账 装入档案盒,归档入库 。 收集、整理、报送市司法局、县综治办调解中心有关人民调解综治考核指标材料以及收集、整理、报送县信访局县调解中心有关“访调对接”材料。

  2、 对照市对县目标绩效考核抽查要求,进一步完善 2018年调解中心工作台账。 迎接了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并受到好评。

  二、制定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

  1、 制定 2019年中心工作台账和各调委会工作台账。

  2、谋划2019年调解中心重点工作。 对照市局 2019年工作重点,及时修订调解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

  三、加强各项宣传工作,加大调解中心知晓率。

  (一)与县《椒陵说法》栏目对接,拍摄、播放调解中心新办公场所暨2018年调解工作宣传片。

  (二) 重新 印制新调解中心及各调委会宣传单。 印制调解中心及入驻中心的 6个调委会申请须知宣传单21000份,加大调解中心及入驻中心调委会宣传。

  (三) 参加各项宣传活动。 调解中心在 活动 设置展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调解申请须知等。

  一是 开展正月十六“走太平”法治宣传活动。 2019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是XX县一年一度“走太平”民俗活动。调解中心借此契机,在太平阁下设置展台,开展宣传 咨询 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 、 调解申请须知等资料共计1500余份。通过这 种面对面 的法律宣传,使老百姓对人民调解 制度 有了更深的了解,让老百姓懂得 通过人民调解能更方便、快捷的解决纠纷, 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二是 2019年3月1日参加在县图书馆举行的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参加在江海新城市广场举办的XX“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暨巾帼彩虹志愿服务三月行活动;四是2019年3月15日参加全县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五是2019年3月15日到古河镇森林公园参加全县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六是4月11日参加县政法委牵头组织的在街心花园开展的“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调解中心在 活动现场 设置展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调解申请须知等。

  (四) 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制作《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宣传栏,在调解中心走廊悬挂;二是将《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全文印制在调解中心调解指南宣传单上,在群众到中心咨询和调解时,发放给来访群众;三是在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度春训班上进行 培训 、解读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四是 做好 2019年 贯彻实施《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工作,发挥好调解中心平台效用。

  (五)落实调解中心在XX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一是拍摄调解中心宣传抖音短视频,宣传调解中心简介、受理范围、申请须知;二是宣传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三是宣传 荣获安徽省2018年度“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先进事迹。

  (六)与《椒陵说法》栏目对接,拍摄李正江先进事迹宣传片,并于3月底播放。组织学习宣传物调委调解员李正江先进事迹。

  (七)到六镇镇柴岗村周洼新村录制一期电视调解节目,对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的一起家庭纠纷案例情景再现。

  (八)深入开展调解中心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双提升”工作。一是 召开调解中心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大会和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精神,调动全体人员参创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调解中心法律服务窗口便民惠民形象,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 梳理调解中心对已结案案件回访当事人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心人员及调解员 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接待咨询、调解、回访每个环节注重细节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心案件质量管理,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五是进一步加大司法确认力度,使人民调解协议更具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九)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 撰写关于2019年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 新闻发布会 材料 ,于 9月23日 召开 2019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在XX微视、XX普法、各镇公共法律服务群、调解中心工作群等新媒体

  (十)撰写XX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58项创新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及第60项XX县矛盾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经验做法工作完成情况材料。

  (十一) 撰写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提纲 ,报送依法治县办。

  (十二) 撰写《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法》改革典型案例,报送县政法委综治办。

  四、发挥调解中心指导全县调解工作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1、 制定 调解中心2019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春训班 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内容、人员 , 做好授课准备工作,在2月 14日下午 对全县 司法所人员、 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由中心主任赵昉解读《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XX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讲解《人民调解员的站位提升与调解方法》。 培 训内容紧密结合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实际需要, 指 出人民调解员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提升专业法律素养,尽职尽责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

  2、 调解中心 在 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下半年培训会议 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 培训内容包括 如何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 、 如何提升调解典型案例质量 和 调解技巧应用以及方式方法。

  3 、根据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安排,市住建局拟邀请调解中心物调委李正江在 10月中旬召开的 全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培训会议上授课,指导物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撰写物业纠纷调解培训讲课稿并制作培训课件,在 10月19日全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培训会议上,李正江的授课总结了XX县物调委自2017年4月成立以来的调解各类物业纠纷16类及调解方法,结合案例讲课,受到与会领导及参会人员的好评。XX县经验再次受到与会领导肯定。

  (二)对 2019年1月份 全县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并制定 下步 工作打算 ,加大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 对 2019年1月份 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2、 对 每个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019年1月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通报。数字反映了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通报 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4、制定2019年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重点及措施。①真正落实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到镇坐班制度、考核制度。②加大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和调解员自身能力不足危机意识及能力提升意识。③提升司法所人员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和自身处理矛盾纠纷能力。

  (三)指导、审核基层司法所按照市局要求撰写人民调解案例,实行常态化月报送制度。

  五、 梳理调解中心存在问题,完善“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工作机制。

  1、鉴于县法院人事变动,与县法院对接,梳理问题,理顺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鉴于县信访人事变动,与县信访局对接,梳理问题,理顺“访调对接”工作机制。

  3、指导、完善全县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各镇调委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到警民联调室坐班调解人民群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适于人民调解的各类纠纷。

  4、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一是 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接,加大离婚登记办理前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衔接和联动。二是 撰写我县司法行政系统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工作 相关材料 ,在 10月15日在全县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上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 。收集整理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相关材料报送县妇联。

  5、为及时有效调解物业纠纷,指导物调委人员分组、新进调解员和书记员业务开展,使其尽快熟悉调解台账的建立、整理以及调解卷宗的制作。

  6 、梳理调解中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及时 总结调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报县综治办。 在全县维稳综治信访会议上通报。 确保调解中心能正常运转并能不断扩大中心效用,建立全县“大调解”工作格局。

  六、组织开展调解中心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参加考试工作。组织调解中心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以及任职培训工作。

  七、 与中心调解员签订续聘协议。加强调解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培训。

  八、 梳理在线调解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报县法院逐级上报整改,以便在线调解平台更好地应用。 安排中心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系统 “ 在线法院 ” 系统培训,尽快熟悉新的在线调解系统操作规程。

  九、加强调解中心司法行政内网宣传工作。 报送调解中心入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信息要素及调委会办公场所图片至市局,完善中心入驻调委会信息录入。

  十、 每月及时审核发放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

  十一、每 季度 撰写 矛盾纠纷调解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报告报县综治办、信访局、县司法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供领导决策。

  十二、开展 县局“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转项活动,做好重点领域和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月报制度。 对中心受理和各镇排查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进行梳理和研判。按照“多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各镇调委会以及其他部门调解移送案件。 办结中心每月受理的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纠纷。

  十三、根据滁州市司法局和滁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滁司 [2019]11号 )文件精神,对县工商联对接,进一步推进入驻中心的XX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非共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与县工商联召开协调会梳理目前商会调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县调解中心与县工商联(总商会)“商调对接”工作机制,迎接了市局5月底督查中心商会调解工作。加大对非公经济领域纠纷化解,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四、 做好 元旦、 县“两会”、“春节”、国庆 70周年 、军运会、进博会 期间 维稳工作。 中心做好接待、咨询、调解、协调和研判工作,及时办理好领导交办的案件。做好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合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激化的纠纷。

  十五、 迎接了多起上级部门考察和外地政法委、司法局调研。

  一是2019年3月18日,省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研员韩松林在县局孙成龙局长、邹家琪副局长陪同下调研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 201 9 年 3 月 28 日 上 午, 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潘华顺、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科员杨军等 一行 人 到我县 调研矛盾调解中心 工作 。 滁州市 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秦仲鑫、政法委副书记唐宗元、市综治办主任池鹏、县委书记朱大 纲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宏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家琪 等人 陪同。

  三是2 01 9 年 4 月3日下午, 阜南县两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李仲兴、阜阳 市司法局 基层科科长满先红、阜南县信访局副局长袁永宏、阜南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晓虎等 一行到我县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副局长邹家琪陪同。

  四是2019年4月17日上午,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岩坡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滁州市人大 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鹿楠烽、县 人大 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杨勇、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季奎、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五是 2019年 5 月 29 日上午, 滁州 市人大 常 委员会 副 主任 王跃 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滁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桦 、滁州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池鹏、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刘哲、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六是 2019年7月7日上午,明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房玺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宏华、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七是 2019年8月7日上午,庐江县司法局副局长金刚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邹家琪陪同。

  八是 2019年8月23日下午,天长市政法委副书记韩湘贵等一行人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成斌、县司法局负责人等陪同。

  九是9月3日下午,迎接省依法治省秘书处到 对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进行调研。 县司法局 有关负责人陪同。

  十是 9月 5 日 上午 ,县政协副主席马宣传率部分政协委员,对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 进行调研。 县司法局 有关负责人陪同。

  十一是 9月6日 上午 ,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汪乾坤等一行人到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等人陪同。 同日上午 9月6日 上午 , 马鞍山政法委 一行 约 120人 到我县矛盾调解中心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等人陪同。

  十二是 10 月 24 日 上午 , 接待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张宏鸣等 一行人到调解中心考察学习商会调解 工作 ,县工商联主席曹文霞等人陪同。

  十六、调解中心2019年荣获的表彰和荣誉。

  1、2019年1月10日调解中心荣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司发通[2019]6号)《司法部关于通报表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2019年1月26日赵昉荣获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滁州市政法委员会、滁州市公安局“拥警模范”提名奖表彰。(滁文明办[2019]10号2019年1月26日《关于命名滁州市首届“亭城美警 拥警模范”的决定》。

  3、XX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荣获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称号。(皖调协[2019]1号《关于2018年度“十大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和“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2019年2月27日)

  4、 3月25日滁州日报“走进XX司法”专栏 报道调解中心工作。文章标题《明法释理 为民解忧促和谐-XX县“三调联动”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5、 物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李正江入选全省和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

  6、2019年6月6日。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XX县司法局局长孙成龙做XX县矛盾调解中心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7、6月14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XX县矛盾调解中心做法。

  8、2019年第四期《安徽法治》报道XX县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 11 月 15 日,调解中心 201 9 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 1671 起,其中咨询 635 起,受理 1036 件,调解成功 1033 件 (其中非公经济领域民商事纠纷 515件 ) ,涉及金额 3774.14 万元,达成协议金额 3542.61 万元 , 司法确认 166 件。

  十七、做好年终检查总结工作 。整理完善调解中心工作台账,督促各调委整理和装订 2019 年工作台账以及调解卷宗。

  三、 2020 年工作 计划

  1 、 继续 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贯彻、宣传系列活动。

  2 、 继续做好与入驻中心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的对接, 对照《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升调解中心平台效用。

  3 、 以拍摄电视调解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等形式 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调解优先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确方式解决纠纷。

  4、推进“智慧调解”建设, 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5 、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分析阶段矛盾纠纷类型、地区,提供领导决策,做好应用。

  6、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统筹指导,加强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创新调解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4)

  20xx年我市司法行政总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13335”的工作思路,奋力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一个中心:即建设法治、平安、和谐这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即: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抓住三个关键即: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队伍建设。提高三个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取得五个成效即: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上取得新成效,努力在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上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成川陕渝结合部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努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2、进一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市,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进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企业经营者、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社区、社区”创建面要达到85%。

  4、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调研成果的运用。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努力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本文“司法局普法管理工作计划”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工作计划频道提供参考)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深化包案制和“以奖代补”制,激励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并试点与通江等地建立省际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机制。

  三、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努力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各个领域便民服务上取得新成效

  1、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2、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纵向上强化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强化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3、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4、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市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抓好“维稳”工作,努力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上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可能诱发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闹事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隐患民间纠纷,要及时地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地予以引导、协调,避免上升为社会矛盾。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5)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对37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列入严管级别,加大管控力度,全部实行手机加电子腕带双定位,严密防范其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电子定位核查等信息化监管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平台巡查,实时监控和了解社区服刑人员行动轨迹,从严掌握其活动情况,坚决杜绝脱管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过程,开展社区矫正档案和执法文书质量展评,执法工作全程留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对各类监管教育对象的个别教育和政策解读,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用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资源和普法宣传载体平台,加大宣传发动攻势,拓宽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激发传统力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速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广落实“智慧调解”系统操用运用,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大力开展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6)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7)

  20xx年度普法工作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河街道的监督下,普法工作的任务基本完成,目标基本实现,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x年,为了更好地完成20xx年度“七五”普法工作,经村委会研究制定20xx年度“七五”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我村的村民通过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沿着法制轨道前进。

  二、普法教育对象

  “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对象:凡是我村有接受能力的每个村民都是20xx年“七五”普法对象,20xx年“七五”普法的重点是村、组两级干部,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在校学生、社会青年和全村治安中心队长。

  三、工作目标

  四、基本思路

  从夯实基础入手,启动“七五”普法。今年,着力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抓发动。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适应新形势,抓部署、全发动、聚共识,造氛围,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思想基础。

  2、抓机制。坚持建立村党总支、村委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实行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的主体作用,扎实稳步推进普法工作,为“七五”普法提供组织保障。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和青岛市司法局规范化建设标准,我市12处司法所均已达到独立办公并统一司法蓝色、统一司法徽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办公设施。今年以来,高标准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室10处,全市115处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部实现了基础建设全覆盖、法律服务全覆盖。今年4月,省司法厅领导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了市、镇(街)、管区、村居、小组三级五层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调委会948个,调解人员2981人。进一步完善了以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为横,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纵,以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特色调解工作室等为前沿阵地,以“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为流转中心的多元化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力量覆盖全市,群众诉求处置快速高效,社会和谐稳定的大调解格局。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00余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一村(社区、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整合法律人才资源,组织全市77名律师和5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开展法律服务活动500余次,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满足了村(社区)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9)

  根据省委办(**)9号关于《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提出二0**年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二0**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泼机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基本工作思路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抓好矫正工作者教育管理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遏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根据上述矫正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二0**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做好“一次培训、二个活动、三项完善、四点落实”。

  一、一次培训

  行刑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本质特点,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保障。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工作。拟定上半年组织全镇村主任、管教干部、社会帮教志愿者的专业业务培训,聘请上级领导授课,提高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做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二、二次活动

  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参与社区矫正的各项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拟定今年在“清明”、“十二.四”节前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活动。活动内容: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②参加司法所主办的法制讲座专题培训会。

  各村监管小组应当组织本村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村公益义务劳动,并做好记录报司法所备案,存入个人矫正档案。

  三、三项工作完善

  1、日常报到工作完善

  日常报到是指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其他活动情况。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报到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日常报到的法定义务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日常报到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因身体状况、文化素质以及其他特殊的制约因素,客观上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无法履行正常的日常报到。经司法所批准同意:无书写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入个人矫正档案;身体状况原因,不能到司法所报到,可以委托其家庭监护人或社区矫正志愿者递交书面思想情况汇报。对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和递交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书面汇报的矫正对象,司法所以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形式督促报到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如无故不报到和书面汇报,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2、分级管理工作完善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既是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格、科学、文明、人性化的管理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也是坚持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矫正对象刑罚类别及构成特点出发,进一步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司法所根据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奖惩情况,把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犯罪性质、刑罚类别及现实表现,司法所与村帮教小组共同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级别。

  3、请假销假工作完善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必须向司法所请假,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司法所可用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联系,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时间较长(暂定6个月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固定住处,司法所可通过委托监管的方式,请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需要续假的,可由监护人或亲属代为申请并办理续假相关手续,并承担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返回居住地报到的相关责任;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返回居住地后应立即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报告外出期间的情况,收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准假通知书》,并将销假情况记入档案。社区矫正对象未及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规定区域的,司法所应当及时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治安,直至刑事处罚。

  四、四点制度落实

  1、落实接收谈话制度

  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实行集体谈话制度,参加对象有: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村主任、管教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责任人等。谈话内容:了解相关情况,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宣读有关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管理等级和有关规定,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亲属签订监护责任书,与社区帮教志愿者签订帮教协议书。力求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集体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特点和实际的矫正方案。

  2、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列席会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指示精神,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村管教干部、社区帮教志愿者季例会制度①汇报矫正对象基本情况②考核评议矫正对象奖惩分值③修正个别矫正对象矫正方案④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3、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改造成为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教育内容:政治思想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政策时事教育、认罚服法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观念教育等。

  教育形式: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走访回访教育、亲属规劝教育、心理咨询教育、社会活动教育、社会志愿者帮教教育等。拟定今年由司法所组织两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①参观镇雄县革命烈士陵园②邀请泼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邓书文同志讲法律知识。

  4、落实矫正帮教志愿者报酬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社区帮教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落实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的补助,确保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积极探索通过组建“泼机镇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会”,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帮教者的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的为泼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0)

  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司法局是国家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职责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司法局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着手实施。

  首先,司法局将加强法律服务。司法局作为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础,其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能力非常重要。司法局将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积极为民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司法局还将举办各类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

  其次,司法局将维护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司法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司法局将加强对司法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司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司法局也将加大对不公正司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司法权利的监控,避免公正司法的侵犯。

  第三,司法局将加强对司法制度的改革。司法制度的创新和改进是司法部门的任务之一。司法局将加强对司法制度的研究和调研,积极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推动司法制度与时俱进。同时,司法局还将通过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晋升机制的改革,为司法队伍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最后,司法局将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司法工作涉及多个领域,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司法局将通过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互动机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司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具体且生动,通过加强法律服务,维护公正司法,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1)

  2018年,我局在区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升级发展、法治安县”为目标,以“三个专项”行动为总揽,坚持在思路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下功夫、见实效。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作为工作着力点,振奋精神、笃定实干,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中心工作有效运行

  (一)平安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圆满完成全国“两会”、自治区60大庆、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平安工作。借助调解网络,开展重点时段经常性排摸5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6件。健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重点时段值班备勤及每日汇报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可管可控。扎实开展律师进农村活动,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县里的信访纠纷工作,与县信访局、工商联、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联动调解,建立商会、殡葬领域、行政审批纠纷调委会,有效防治矛盾激化。

  (二)依法依规服务中心工作。今年我县公证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为要务。参与全县拆迁工作17次,清点工作4次,现场参与分房公证5次,截至目前,贺兰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265件,接待当事人各类咨询320余人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着眼体系升级,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一是上下同步,全力铺设三级平台。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总体部署,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信乡、金贵镇等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江南村、如意湖社区等7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签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一窗办多事”。截止目前,全县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7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建设到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7件,已办结29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60余人,为49名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243万元。二是提质扩面,全力提升服务水平。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在“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等8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使更多刑事案件被告人从中受益。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力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三是多方联动,全力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0个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76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到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专题讲座93场次,代书法律文书9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2份,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了村(社区)“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四是互联互通,全力打造网络平台。依托“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宁夏法网”两级平台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制作即时贴,开放“贺兰司法公众号”,方便群众进入网络平台畅享相关法律服务,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人民调解,目前公众号阅读量1.5万余条。将贺兰县法律服务资源及服务内容通过“户户通”网络电视展现在全县4万用户家庭里,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

  (二)构建工作合力,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

  紧紧围绕“枫桥经验”本土化要求,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作用,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是强化“四张网”建设。在县人民调解中心11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旅游纠纷、物流纠纷、保险行业、商会、殡葬领域、行政审批纠纷调委会,今年以来,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382件纠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95万元,解答群众咨询425件。二是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以信访事项调解室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为抓手,充分发挥信访事项接待窗口、调解室作用,强化调解信访事项专业力量,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信访矛盾“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截止目前,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台账登记85件,接受信访部门委托个人访52件101人次,成功调解7件21人次,法律咨询16人次;接受集体访174件2157人次,成功调解37件166人次,法律咨询17件125人次,导入法治轨道5件94人次。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司法局月度和司法所半月研判分析会,及时参加全县两排查一分析月度例会,详细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专报工作。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79次,调解矛盾纠纷949件,调解成功93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36人,司法调解1999件,委托调解266件。

  (三)聚焦长效监管,切实筑牢特殊人员管控体系

  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制度,从严控制社区服刑人员外出。严格执行日常报告、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考核惩罚(分级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部门衔接配合。出台《贺兰县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协助公安局对提请收监的3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收监执行,贺兰法院对我局的调查评估意见采纳率100%,上前城检察院及贺兰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次。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广使用电子腕带,强化实时动态监控,筑牢“电子围墙”。通过前期4批电子腕带的试戴,目前已实现对22名重点人员电子全覆盖佩戴。完善宁夏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部署贺兰县社区矫正视频巡查系统,配备高拍仪、职能电视等电子设备,目前已实现全县8个矫正机构视频音频联通,与监狱服刑人员的远程会见功能。建立贺兰县社区矫正中心。采用“1+4+N”的模式,建设贺兰县社区矫正中心,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常态化管理、信息化监控,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评价,在全区推广。

  (四)紧抓关键少数,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四清单一办法”,加强“七五”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社会热点,充分调动各普法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与县食药监局、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法律宣传专场6场次,在立岗集市、广荣村广场开展了3·8妇女节有奖知识问答;在居安社区、太阳城社区邀请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在习岗街道、金贵集市、常信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外出务工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学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农民工等“关键少数”,以宣传《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县的3120名干部参加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创建无纸化考试2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2%以上。在贺兰县四小、贺兰回中等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知识讲座38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进一步提升青少年遵法学法用法意识。三是结合县委政府重点工作,深化法律十进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为个村及11个社区配备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参与村(社区)重大法治决策,提供法律建议,解答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案件,举办法律进农村知识讲座82场次,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进集市活动12场次;结合党的自治区六十大庆,专门编排了一台以“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七五”普法专题节目;结合环境大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立区 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五)狠抓落实,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年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开展“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强化看齐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效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支部建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推动我局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党的建设和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突出问题,树立司法行政工作新形象、新标杆。

  今年,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人民调解工作先后被《人民日报》《人民调解》《瞭望》《新华社内参》报道,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自治区领导陪同下调研我局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如此,司法局荣获了2017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区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及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单位。

  三、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大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各单位,尤其是行政执法单位责任主体意识还不强,以案释法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扎实。

  2.刑满释放人员与监狱部门衔接存在迟缓问题,往往不能做到及时的衔接。

  3.信息化普及力度不足,社区矫正系统中分级管理考核功能不能起到实际效果,影响其功能发挥;电子手环佩戴率偏低,不能有效的做到实时监督管理。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以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提振司法行政队伍精气神。明确以考核抓绩效,以宣传促动能、以文化强队伍的工作主线,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运用,进一步思考新一年度工作内容,争取培育出区域领先的法律服务产品。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使普法工作常态化。结合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抓好新时期重点普法宣传。整合全市各类新媒体普法资源,形成新媒体普法矩阵。以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3.扎实推进人民调解网络信息化建设。

  4.完善刑释解戒人员跟踪帮教机制。抓好人员衔接,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和协议化帮扶。常态化开展定期回访、跟踪走访等沟通交流活动,及时发现刑满释放人员的不良情绪和违法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

  5.继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宁夏社区矫正系统学习考试系统作用,全面启用系统,科学施矫,把好入矫学习“第一关”,从而形成社区服刑人员“线上+线下”学习模式”,把教育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与公检法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公,内部巡察系统部署到位,电子腕带普及率达80%。

  贺兰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5日

司法局个人工作计划(篇12)

  XXX年长宁区司法局共青团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xx届xx全会和市委xx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青年,以服务世博为重点,深化团建覆盖面,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团员青年在服务世博和实现长宁“五个确保”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积极服务世博会,为展示司法行政青年风采搭建平台。

  1、抓住世博会筹办机遇加强思想引导。以青年马读会和“双学”小组为单位,以团员青年关注世博为契机,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自觉把个人进步同城市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针对青年特点,以他们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团史团情等教育。

  2、动员鼓励系统青年投入“世博先锋行动”。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号召机关青年特别是青年党员积极投入世博岗位行动、世博家园行动、世博志愿行动,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岗位上做标兵、在社会上做楷模。

  3、配合上级团组织做好局系统青年世博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组建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青年积极加入平安志愿者、地铁站台志愿者、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特别是以青年文明号为主要载体,把开展世博会志愿者服务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和传播过程,展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的文明素养与精神风貌。

  二、开展团建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推进团的自身建设打下基础。

  1、继续推进团建全覆盖工作,召开青年律师座谈会。今年作为推进团建全覆盖工作的试点区,根据市局团工委的有关要求,对全区团员青年进行排摸,对符合建团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其建立独立团组织,对建团条件暂不成熟的事务所,成立联合团支部。三月底举办“长宁区青年律师座谈会”,会上向市局团工委汇报我局贯彻市司法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围绕共青团在青年律师如成长成材中发挥的作用开展讨论。

  2、加强团的工作覆盖,拓展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一是开辟“青春与法同行”司法局团总支博客。将博客作为发布消息、展示长宁青年风采、与青年交流互动的平台,不断拓展团的工作载体,丰富工作形式。二是着力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基层团建工作,创新团的工作思路和方式,积极构联系青年的新型纽带,加强与党组织的沟通协商力度,是团组织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3、继续规范团组织基础工作,深化组织凝聚。一是完善团支部基础工作。一是指导新成立支部做到“三个一”的要求,即有一本工作台帐、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批活动项目;二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加强对团干队伍的培训,组织团干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充分调动团干部参与团总支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是认真做好团代表选举工作,参加团区委换届选举大会。四是使用“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做好20xx年度团内统计工作。

  三、深入开展人才建设,为服务长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1、以律师青联为平台,为优秀青年搭建广阔舞台。今年1月28日,我区成立了首届长宁区青年律师联合会,这是我区首个专业化青年人才社会组织。将以律师青联这一平台,有效联系、凝聚、培育、举荐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加强对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引导,服务优秀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引领青年律师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资源。

  2、积极做好青年人才服务,规范推优、育优工作,按照规范推荐优秀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以机关青年岗位能手、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杰青等评选契机,推荐、展示一批青年人才。关注青年的“三最”问题,依靠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青年骨干积极搜集青年舆情,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青年思想动态和迫切诉求。今年下半年将举办“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十大青年歌手比赛”,丰富青年的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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