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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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地区及考试时间安排通知

 

  2022年的卫生资格考试目前已经结束了考试,除了部分在七月受疫情冲击无法举行考试的地区,而这些地区将在十月份完成这次被延期举行的考试,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地区及考试时间安排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2.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一)暂缓组织考试地区

  甘肃考区以及安徽蚌埠、宿州,河南驻马店,广西北海,四川成都、眉山等6个考点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山东菏泽考点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

  上述考生无需提交材料,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二)已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地区

  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作出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向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后,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作出不另行组织考试决定的地区,上述考生可申请保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在报名参加2023年度考试时进行滚动管理。

  上述考生须于9月29日前向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经考点、考区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或进行成绩滚动管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区政策制定以及考生资格条件核查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卫生资格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药学卫生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核形式,每科考试时长1.5个小时,科目之间间隔45分钟,四个考试科目在1天考完。

2022年甘肃考取关于另行组织卫生资格考试的考试通知

 

  2022年的卫生资格考试大部分考试地区已经在七月份结束了考试,而部分考试地区(如安徽,甘肃)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延期举行了考试,目前也即将在十月份重新举行考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2年甘肃考取关于另行组织卫生资格考试的考试通知,快来看看吧!

  关于另行组织甘肃考区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2022年度甘肃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定于7月23-30日举办,因受疫情影响,我省所有考点暂缓组织考试。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本着“考生至上,应考尽考”的原则,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安排,2022年度甘肃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8-3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2.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符合参加本次考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31日期间(系统开放时间每天8∶30-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军队考生准考证由军队单位于10月24-26日期间至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统一领取。

  三、考前准备

  请考生密切关注甘肃考区和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要求提前进行健康监测、准备防疫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交通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

浙江义乌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想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浙江义乌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浙江义乌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义乌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服务对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直接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金华市设考点,义乌市卫计委设报名点,负责义乌市辖区报名材料审核、网上确认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卫计局(委)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本次报考填报的信...

四川德阳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准备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四川德阳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的资讯本网站将支持更新,敬请关注。

  四川德阳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委直属卫生计生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国家卫生部、国家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科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类别的考试。

  (三)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初级(士)满2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 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 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 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 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7年...

2017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卫生资格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卫生资格考试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卫生资格考试通知”,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医师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五)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宁卫计发〔2016〕228号),儿科医师可以提前一年报考(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进行网上报名。对未列入考试目录专业的人员,仍通过评审解决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申报办法参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审。

  (七)按照《护士条例》,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08年至2010年参加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全部4个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