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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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学院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考生,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对口升学专科及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62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裴忠泽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1081号 邮编:037049

  网 址

  电 话:0352-2186878 18735207007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

  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转段计划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一)面向全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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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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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概况

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2905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三、招生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标准:3500-60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六、奖、助、贷政策

1、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2、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另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七、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邮编:154107

网址:http://www.hgtc.org.cn

电话:(0468)3593550 3593180 3593118

E-mail:hgsz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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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4年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1、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湖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立于1954年的郧阳师范学校,1975年开办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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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地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邮政编码:442000);网址:http://www.yytc.net.cn联系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兼传真)

3、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4、学校设有中文、数学与财经、计算机科学、物理与电子工程、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外语、旅游与管理、体育、艺术、教育、教育二系11个教学系,46个专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授、副教授160余人,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150余人。

2016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第三条 学校培养大学专科人才。

第四条 学校的主管部门是赣州市教育局。

第五条 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确定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认真落实和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和高招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配合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第九条 依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条 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可不需另外进行英语口试;

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全省艺术加试,并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艺术专业专科合格线;

体育类考生,必须通过全省体育加试,并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体育专业专科合格线。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管下进行。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依照江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的住宿费,依照住宿的条件不同而收费不一样,但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8363272,

传...

2016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通知书签发人:尚连山(校长)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普通高考与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相关信息以山西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不愿调配的考生予以退档。

4、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统一颁发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分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石磊奖学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校地址

朔州市开发区长宁东街85号 邮编:036000

八、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51058 8851059

传真:0349-8851058

网址:www.sxszsfdx.com

九、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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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专科(高职)等各类高级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院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或《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规程。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6年学校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内蒙等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未对考生进行位次排序,对线上进档的同批次同志愿同科类考生,按广西区考生排序规则排出位次,在招生计划内,从高位次到低位次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术科成绩—...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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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