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天津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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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传媒学院是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设立了22个本科专业,学院切实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此次招生工作,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传媒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传媒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天津传媒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65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蓟州区盘山大道6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传媒学院(学校代码13659)前身为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成立),是以培养我国文化艺术与传媒类人才为主要办学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转设为天津传媒学院。

  学校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全国招生,设有22个本科专业,覆盖了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校生人数8100余人。

  学校下设八院二部: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影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媒体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目前,专业学科的建设趋于成型,构建了艺术与传媒教育的基本框架。2022年计划招生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等本科专业。

  学校坚持艺术教育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国际接轨、与时代接轨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和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坚持主动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开放式办学、多元化培养、链条型结构”的专业建设思路,使全校上下形成共识,稳步推进学校的综合发展,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艺术与传媒教育。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山西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443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第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五官端正;牙齿整齐。

第八条 校考考生应执行生源地关于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不录取患有无...

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辽宁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43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5平方米;生师比14.11;专任教师36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10.7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41.24元;图书58.5万册,生均图书99.9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及中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我院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5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6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7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8

130404

摄影

四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文/理

文学

1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理

文学

12

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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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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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浙江传媒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章程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11647

二、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桐乡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2、国标代码:12784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经由河北省和国家相关机构审批,相继建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年,河北传媒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河北传媒学院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警安路校区、学府路校区和栾城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栾城新校区占地1500亩,分三期规划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5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暑期正式入驻。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了20000多名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活跃在国内外传媒、演艺、教学、科研等领域。

二、机构设置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招生总计划为3300,其中本科2300、专科1000,我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计划特别说明: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3、对投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个别省(市、自治区)有不同投档政策的,按照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

2010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河北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河北传媒学院,教育部备案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784。

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外语语种不限(教学为英语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等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原则按照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六、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表演专业及其专业方向(含河北)、音乐、播音、舞蹈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得我院本科表演专业(专业方向)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具有填报我院专科影视表演的资格。河北播音、编导、摄影类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河北省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编导、管理、摄影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专业和文化均折合成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八、对于已经投档的非艺术类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首先考虑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九、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2010年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葡萄牙语、编辑出版学、表演(播音主持方向)、主持与播音、应用电子技术、文化事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新生在北校区入学。

十一、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十二、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传媒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十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5100688  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

学院地址: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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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辽宁传媒学院是一所位于沈阳市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10个二级学院,四大学科门类, 37个本科和7个专科招生专业,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全国八大传媒院校之一,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辽宁传媒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2平方米;生师比21.9:1;专任教师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6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406.5元;图书97.2万册,生均图书92.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专科各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南、北校区住宿费1500-3000元。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企业奖学金。

  3....

2011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一、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教育部备案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2784。

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四、性质:民办

五、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外语语种不限(教学为英语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等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份,承认生源省联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2、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八、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学院学费、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十一、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传媒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资格,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5100688、85100699

学院网址:www.hebic.cn

学院地址: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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