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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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建于2004年的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拥有完善的教育资源,追求培养高质量人才,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六、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国首批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并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人才培养需求。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院秉承“办人民满意教育,办负责任教育”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才培养追求高质量,师资队伍追求高水平,管理服务追求高效益,校园文化追求高品位。坚持“紧贴社会需求、以人才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谋发展”的办学思路,保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构建了“以医学为核心、医学技术类专业为特色、非医学专业为补充、新型健康产业为专业发展的增长点和创新点”的专业结构体系。目前共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康复与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12个专业,在校生达7600余人。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文化育人、专业立人”的全人教育理念,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依托天津医科大学优质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培养“厚德明理、博学技精”的应用技术型医学人才。目前学院拥有50多家医院、律所、药业集团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积极与国内外大学、医院或行业合作,探索“一专多证”、医教协同、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和育人模式,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强烈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坚持“帮你成长、助你成才”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园文化、宿舍文化建设,为学生创造多种发展机会,搭建成长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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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3、办学层次:本科

  4、学院代码:13661

  5、办学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6、学院基本情况: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予以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并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 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在投档时投档成绩如有小数时,以带有小数的投档成绩为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1 、对于天津地区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办学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六、学院基本情况: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予以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充分享用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主管院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 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投档分数调剂到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在高考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1、对于天津地区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及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比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2、对于江苏省考生,根据江苏省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院的情况,对江苏省考生进挡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

2010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0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办学校址:天津市大港区学苑路167号
六、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予以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400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充分享用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主管院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招办、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七条 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八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投档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由我院审定后加分提档;在高考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地区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及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比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条   护理学专业我院只招女生。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定标准,各专业学费在12000元/生/年——15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

2008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办学校址:天津市大港区学府二路167号

六、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浩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教育部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对我院予以确认。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4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充分享用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主管院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招办、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我院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七条  我院只招生英语语种考生。

    第八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专业录取时,按分数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

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办学校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六、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23日以教发函[2004]22号文件予以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充分享用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教育资源,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主管院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招办、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及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七条 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八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院根据投档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由我院审定后加分提档;在高考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地区考生依次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及综合素质评价较好的考生(比较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第十条   护理学专业我院只招女生。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定标准,学费15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其他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3年由安徽医科大学创建的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办学以来一直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宗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教学水平,致力于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下面是该校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一起看看吧!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1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3.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专业清)。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

  4.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工作分别按照各自省(市、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6.考虑到学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及以后就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我院。

  7.考生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2016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3、录取专业时按 “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5、学院对教育部及安徽省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凡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安排专业投档。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7、考虑到学院外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学院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9、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10、2016年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及网址:电话:0551-63869040(兼FAX)、63869041(兼FAX)、63869000,

  学校网址: http://cc.ahmu.edu.cn/

  九、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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