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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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kmmc.cn)。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

昆明医科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06-28

标签: 昆明医科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昆明医科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78

  2.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校址:各校区校址如下:

  (1)呈贡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地址: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16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7.毕业证书: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昆明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1.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纪委和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6 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3.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公 布 的 为 准 ,专 业 介绍 可 通 过 学 校 网 址 查 询(http://www.kmmc.cn)。

  四、收费标准

  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药物制剂、医学影像学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和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等专业的收费标准为:5000 元/年/生;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收费标准为:4000 元/年/生。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六人间和四人间,分别为 800 元和 1200 元。

  五、录取规则

  1.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2.学校招...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是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被评为“民办教育示范高校”,有临床医学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由始建于1933年的昆明医科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

  学院医药卫生特色鲜明,现有26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先进,学习环境优越,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院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地址

  (一)学院全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学院(国标)代码:13332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制: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七)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八)校址

  学院现设有两个校区,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杨林校区入学就读。

  1.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 邮编:651700

  2.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zs.kyhyxy.com/kyhyxyzs/webb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院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院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院网址查询( http://zs.kyhyxy.com/kyhyxyzs/webb)。

  (四)预留计划,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录取原则

  (一)学院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

【2013高考招生】昆明医科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昆明医科大学创办于1933年,尊循“崇德、精业、团结、奉献”的校训,历经80年的建设和发展,成为云南省最大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现有17个学院(部),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科4个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2个。80年来,培养的8万名高级医学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78

2.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校址:各校区校址如下:

(1)呈贡校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邮政编码:650031

2013年录取的新生将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 。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7.毕业证书: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昆明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1.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相关学院、纪委和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3.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kmmc.cn)。

四、收费标准

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

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广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邮政编码:511436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医科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

2012年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06-21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二年级及专科专业一年级学生在顺德校区学习,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在湖南长沙国防科技大学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之后回校本部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专科专业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三批A线,其他省录取批次由各省自定。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七条 经济学、英语等两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再由相关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中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法学、法...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2年成为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有预防医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下,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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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在2010年荣获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有中医温病学等中医药重点学科,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752),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层次人才。

  第三条 办学地址: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宁夏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及来源计划落实等因素,确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第三方”。

  第十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单科分数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第十三条 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