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3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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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甘肃政法学院本科2013高考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更名为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经过50余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公安类院校之一。

  学校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安宁区,校园占地面积554亩。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5784人,其中研究生392人,普通本科生10668人,体改生132人,预科生180人,成人本专科学生2557人,自考助学班学生1855人。学校现有教职工648人, 其中,专任教师447人,教授、副教授18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6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兼职客座教授221人。

  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公安分院、公安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12个教学、管理及培训机构;设有1个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公安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律实验实训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和西北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11个校级科研机构。学校拥有法医DNA实验室、法医毒理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电子取证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声纹处理实验室、ERP沙盘模型实验室、司法流程实验室等62个特色明显、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共计140余万册。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法学、公安学教育优势明显。现设有法学、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安全、边防管理、禁毒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知识产权、绘画等30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法学和工商管理2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全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现有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有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工商管理、刑事科学技术5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有法学、公安学、刑事科学技术3个省级重点学科,有民法学、侦查学、警察查缉战术等15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校级精品课程,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法学学科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大学学科评估中位列西北五省区参评学校第一,并列全国参评学校第13名。

  学校立足甘肃,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自建校以来,已累计向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6万余人。学校主办的法学专业学术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和《西部法学评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其...

【2013高考招生】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2013高考招生简章

    ㈠、公安类专业范围

  我校2013年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包括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共6个本科专业。

  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

  凡拟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参照以下标准,结合自身条件进行自测,自测合格者方可报考,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将被调至我校其他专业,考生必须服从调配,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政治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亲属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办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㈢、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安排

  凡录取为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寄发政审通知和《政审表》以及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的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生应在学校统一规定的全校新生报到注册前,按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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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13年工程科学暑期夏令营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为培养中学生对工程科学的兴趣,增进中学生对天津大学和精仪学院各工程学科的了解,吸引和选拔对工程类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具有良好潜质的优秀中学生,作为全国17个试点学院改革单位--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将于2013年暑期举办全国中学生“工程科学”夏令营。经夏令营确定的优秀营员将作为自主招生重点考察对象。

  一、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热爱工程科学、有志于报考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各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的高二理科学生(参加2014年高考)。

  二、报名方法

  登录天津大学精仪学院网站或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推荐报名表,同时邮寄以下材料:

  ①个人自述;②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工程科学”暑期夏令营申请表(网上下载);③高中前两年成绩单;④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其中②―④项材料需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寄单位: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选拔流程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我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营员资格。我院将于2013年7月初网上公示,同时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确认。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见谅。

  四、夏令营安排

  报到时间:2013年7月7日早8:00至晚8:00

  报到地点:在初审通知中发布

  报到时请携带夏令营录取通知书(网上下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1张近期1寸照片。

  营期为2013年7月8日—7月12日,7月7日报到。具体活动内容包括:参观、讲座、科技研讨、答辩等环节。

  五、 “工程科学”夏令营优秀营员报考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1、根据营员在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部分优秀营员作为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重点考察对象。

  2、经专家组评审考察,向夏令营优秀营员颁发《天津大学工程科学夏令营考察等级证书》,获得等级证书的营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其中:

  (1)A类证书: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线,在高考志愿中自主选拔批次(若无自主选拔批次,则为重点本科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天津大学精仪学院相关专业,可在我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录取到其所填报的工程科学相关专业。

  (2)B类证书: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天津大学精仪学院相关专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若其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为工程科学相关专业。

  (3)C类证书:考生可直接获得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资格且不需参加面试。

  (4)D类证书,考生可直接获得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3、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并最终享受天津大学自主招生优惠录取政策的优秀营员,高考志愿限报精仪学院“工程科学”相关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2013高考招生】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13年建梦天大暑期夏令营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有从事建筑行业的梦想、有艺术特长或潜质、综合素质突出,有志于报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相关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的高二理科学生(参加2014年高考)。

  二、报名方法

  登录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或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推荐报名表,同时邮寄以下材料:

  ①个人自述;

  ②个人绘画作品(钢笔或铅笔素描,A4大小,右下角仿宋字写姓名和所在高中名);

  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梦天大”暑期夏令营推荐报名表(网上下载)

  ④高中前两年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其中③—⑤项材料需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寄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邮编:300072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选拔流程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我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合格者获得营员资格。我院将于2013年6月网上公示,同时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确认。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见谅。

  四、夏令营安排

  报到时间:2013年7月7日早8:00至晚8:00

  报到地点:在初审通知中发布

  报到时请携带夏令营录取通知书(网上下载)、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1张

  近期1寸照片。

  营期为2013年7月8日—7月15日,7月7日报到。具体活动内容包括:参观、讲座、模型制作、综合素质考察等环节。

  五、“建梦天大”夏令营优秀营员报考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1、根据营员在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部分优秀营员作为参加天津大学自主招生重点考察对象。

  2、经专家组评审考察,向夏令营优秀营员颁发《天津大学“建梦天大”夏令营考察等级证书》,获得等级证书的营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其中:

  (1)A类证书:考生可直接获得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资格,自主考核通过后报考建筑学院相关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无需加试美术即可享受相应优惠;

  (2)B类证书:考生可直接获得2014年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资格且不需参加面试。

  3、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并最终享受天津大学自主招生优惠录取政策的优秀营员,高考志愿限报建筑学院相关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

  六、收费标准

  夏令营收费3000元/人。夏令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办公室(21教学楼1层)

  咨询电话:022-27404491

  电子邮箱:tujzxly2013@126.com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2013年5月

  附:建筑学院介绍

  天津大学为著名的建筑“老四校”之一,成立至今已有七十余年的历史。建筑学院于 1997 年 6 月在原建筑学系基础上成立。下辖建筑学系、城乡规划系、环境设计系、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建筑技...

【2013高考招生】中国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医药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为适应医药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医药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将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30人

  三、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一定的药学知识,使学生成为既具备医药知识又具有工商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和方式

  1.学制两年;

  2. 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中国药科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主要课程

  西方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及网络、国际商贸英语、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生物药物学、经济法、国内外药事法规、企业管理原理、医药市场营销学、医药商品学、企业发展战略、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运筹学、创造性思维等。

  (四)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年/人;住宿费1500元/年/人。

  四、招录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5月18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zb.cpu.edu.cn)报名,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1.《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医药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2. 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的介绍信原件;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可以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证书证明(加盖教务处印章)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2)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原件,工作证、身份证、第一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二学位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2.测试时间、地点:

  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3.测试科目:

  1)英语(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不考听力);

  2)管理学基础(参考教材:《医药企业管理学》邱家学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2年出版);

  3)面试。

  (五)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对被录取的学生进行政审及体检。

  五、若国家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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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香港浸会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香港浸会大学招生概况

  【概况】香港浸会大学创立于1956年,是一所香港特区政府全面资助的公立大学,获政府授权颁发博士、硕士、学士等学位,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获国家及国际认可。大学设有7个学院,包括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中医药学院、传理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及视觉艺术院,现有本科生及研究生近10,000人。

  【招考频道】1.申请人必须直接向“浸大”递交申请表,截止报名日期为5月31日(星期五)。招生详情及入学申请网页见于招生网址:http://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

  2.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属省份报读第一批重点高校的分数线或以上,且英语成绩达110分方可获邀面试(工商管理学院的英语要求为120分)。面试名单与安排将于各省份高考成绩公布后于“浸大”招生网页公布。

  3.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4.按被录取学生的高考及面试的综合表现颁发不同等次的奖学金。学校向申请人发出录取通知书时,会一并通知申请人是否获颁奖学金及奖学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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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考招生】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58号

  第三条 学校代码:11776 (招生代码:5016 )

  第四条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校简况: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兵团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突出“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办学特色。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警察院校管理经验,形成了以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和司法警务等骨干专业为主的学科和课程体系。学生入校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服,实行警务化、半封闭式管理。学校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养成教育,注重学生的职业、就业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遵行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满足兵团、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需要的应用型和创新型政法人才。

  第七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本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规则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按国家及自治区招生政策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 取

  第九条 考生报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政法事业。

  2、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澳抗阳性。

  3、报考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五官、形体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纹身、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4、警察类专业考生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参加军警类院校政审、体能测试且合格。

  5、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2013高考招生】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部编代码:1351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店子街4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changqing.lzcc.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8698906(兼传真)

  E-mail:chqzhaosheng@lzcc.edu.cn

  第四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的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